第五章:教會要如何應對敵基督靈意所帶來的抵制

 

此章主要是認識古蘭經中的敵基督靈意,如何影響穆斯林對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義,產生怎樣的的誤解和抵制。最重要的是如何解答穆斯林里面對基督信仰那先入為主的錯誤理解。

 

一.穆斯林如何抵制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一)神不需要有個兒子來代替祂工作

 

穆斯林常恥笑基督徒的信仰說,如果耶穌是神的兒子,那么誰會是神的妻子?穆斯林根據古蘭經的見證,認為耶穌就像在他以前的眾先知那樣,是個人類而已,甚至說他是穆斯林。對基督教來說“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他們最根本的信仰。基督徒相信由于耶穌基督擁有神性,惟有他才可以救我們脫離罪惡,帶我們進入天堂。對穆斯林來說,宣稱神擁有兒子的信仰,乃是對神的屬性造成最嚴重的大逆不道。人們若是這樣相信,就一定進不了天堂。可見兩者之間的分歧就如東和西的差距。要帶領穆斯林晉升認識耶穌,最大的阻礙莫過于古蘭經斷然否定了耶穌基督的神性:古蘭經9:30-31「基督徒說:麥西哈爾撒(耶穌基督)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效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真主詛咒他們。他們怎么如此放蕩呢?他們舍真主而把他們的博士,僧侶和麥爾彥(瑪利亞)之子麥西哈當作主宰…」。古蘭經也要求基督徒不要相信耶穌(爾撒)為神的兒子。宣稱神有兒子,對神超越的神性是個巨大的偏差。古蘭經4:171「信奉天經的人啊!你們對于自己的宗教不要過分,對于真主不要說無理的話,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只是從他發出的精神。故你們當確信真主和他的眾使者,你們不要說三位。你們當停止謬說,這對于你們是有益的。真主是獨一的主宰,贊頌真主,超絕萬物,他絕無子嗣 ,天地萬物只是他的。真主足為見證。」對宣稱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命題上,古蘭經是這樣理解的。所謂“神擁有兒子“就是指安拉娶妻生下了兒子。古蘭經似乎有意誤導穆斯林只做這樣的理解:古蘭經6:101「他是天地的创造者,他没有配偶,怎么会有儿女呢?他曾创造万物,他是全知万物的。」古蘭經25:2「天地的國土是他的;他沒有收養兒子,在國土中沒有伙伴。他創造萬物,并加以精密的注定。」古蘭經72:3「赞颂我们的主的尊严!超绝万物,他没有择取妻室,也没有择取儿女。」

從穆罕默德的看法來說,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就有如當年阿拉伯異教徒所奉行的偶像崇拜信仰那樣。當年的阿拉伯人敬拜月神安拉,他有“三個女兒”。阿拉伯人相信這三位女神Lat, UzzaManat是安拉的女兒,她們的主要任務是把阿拉伯人的祈禱,帶給月神的女神。我們從某些古蘭經的經文中可以看出,穆罕默德的觀點似乎受當時所處的信仰環境所影響。穆罕默德當年的阿拉伯社會,有個很不良的文化,男人相信生女兒會帶來損失和羞辱。當他們聽說自己的妻子生了女兒的時候,他們的臉就會黯然失色,而且滿腹牢騷。他們看這是惡的信息,而不願給長輩報信。他們甚至會多方考慮:究竟是忍辱地保留剛生的女兒呢?還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古蘭經1658-59)?穆罕默德曾指責阿拉伯人說:“你們既然不喜歡女兒,為何又相信安拉只有女兒,還透過向安拉的女兒(Lat, Uzza Manat),祈求安拉收回他們生養的女兒,只給他們生男兒呢(古蘭經4316-17)?”

穆罕默德以為基督徒說的“神的兒子”的議題,猶如亞拉伯人所犯的錯誤那樣,視安拉有“女兒”;而基督徒卻視安拉有“兒子”。他看待整個主題的方法是按肉體后裔的觀點,因為地上的人除非與他們的妻子同房,否則不可能有兒子。因此穆斯林猜想安拉也一樣不可能有兒子,除非祂有個妻子。穆罕默德沒有考慮到安拉無限的屬靈本質,他也沒考慮到耶穌(爾撒) 是否能以一種有異于地上身為人子的方式而成真主的兒子。他在多年傳道的過程中一直堅持他的訓誡,盡管有人傾向于提出他在某些時候是否有過以上的想法或者說這種信仰表達不是他所相信的那樣,全部只能是屬乎肉體的觀念,而可能是某種更高和更神聖的表達。

穆氏曾認識到猶太人和基督徒都同樣聲稱自己是神的兒女,這純粹意味着他們被真主特別心愛(古蘭經5:20)。 他也意識到“某某的兒子”這樣的詞句也可以是古蘭經一種比喻性的說法,因為古蘭經本身也說過Wabnis-Sabil,原文是“道路之子”,中文翻譯成“旅客”(古蘭經4:36)。因此,盡管他只是從字面上去思考神真主肉身的后裔,但他還是意識到這個朮語有某些不一樣的用法。相當遺憾的是,他沒有盡力去發現基督徒相信耶穌是神兒子的意義,尤其是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另一方面穆罕默德可以相信馬利亞(麥爾彥)還是個處女身,是在沒有丈夫的情況下,以處女身份,借着神向她發出的靈和話,就懷了耶穌(古蘭經19:16-22),為甚么他不思考一下,神不須妻子,同樣可以擁有兒子也是合宜的事呢1?看來,穆罕默德不作深入的考慮,就否定耶穌是神的兒子,毫不客氣地指責基督教徒說;古蘭經9:30「基督徒說:“麥西哈(基督)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效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真主詛咒他們。他們怎么如此放蕩呢?」古蘭經10:68「他們(基督徒)說:“真主以人為子。”光榮歸於真主!他是無求的。天地萬物都是他的。你們對此事并無明證,難道你們可以假借真主的名義而妄說出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情嗎」? 為了加強對基督徒的指控,古蘭經甚至以“天地都不容”的罪,來抵制神有兒子的信仰:「他們(基督徒)說:“至仁主收養兒子。”你們確已犯了一件重大罪行。為了那件罪行,天几乎要破,地几乎要裂,山几乎要崩。這是因為他們妄稱人為至仁主的兒子。至仁主不會收養兒子(古蘭經19:88-92)。」

古蘭經的這些譴責非常強烈。穆罕默德認為,說神有兒子,這是侮辱神的榮耀。古蘭經不但否定耶穌的神性,也宣稱給“安拉添伙伴”這樣的信仰,在伊斯蘭教義中是犯了最嚴重的罪,也是惟一得不到赦免的罪(古蘭經4:48)。任何穆斯林轉去相信這種信仰,就永不能進樂園而只能去火獄。使徒約翰寫信給他同年代的基督徒時,鼓勵他們要知道當他們信神兒子的名時,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在他寫的福音書里,他非常肯定地說:只有那些相信耶穌是神兒子的才會得救(約翰福音3:18)。对基督徒来说“信耶稣是神儿子”是到天堂去惟一的道路,对穆斯林则认为是通往地狱的路!宣称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基督徒不会为这信念向穆斯林世界致歉,反要宣扬这荣耀的福音,正是符合众先知的预言和启示。穆斯林從古蘭經得知真主創造了人類,人類只從真主而得生命,出于祂、本于祂、也歸于祂。人既然是從真主得生命,就如地上的觀念,我們稱給我們生命遺傳的男人為“父親”。那么從這個生命關系的意義來說,人類從認祖和認主的前提下,稱賜我們生命的真主為“天父”在倫理、道義和關系上,這是說得過去的。有穆斯林從這出發點來理解基督徒的說法,而認為就算聖經宣稱耶穌是真主的兒子,這只是個寓意的說辭而已。新約聖經雖然同意人是真主造的,也稱亞當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3:38)”。但聖經并沒有教訓我們說,墮落后的人類還可以自稱為真主的兒子或這身份是藉自然的肉體關系而來的。新約聖經的教訓乃是說,失喪的人由于相信基督,經由屬靈的重生,而得到真主兒子的身份。當然,廣義的說,真主是眾人的父,因為世人都是祂造的。但在狹義或更重要的意義上來說,神如今只是那些“在基督里”借助福音重生之人的父。在重生和救贖的意義上來說,他們才能有分于祂的聖潔,他們是已經“從神生的人”了(約翰福音3:3)。穆斯林认为基督徒把‘神儿子’的寓意推得太远了,这样的论点在穆斯林中相当普遍。有穆斯林认为,耶稣被称为神的儿子,应该就像所有义人被称为“神的儿女”那样,那不是按字面或者帶有“獨一無二”的意思2。神對所羅門說話時也曾這樣宣告:「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兒子(曆代志上17:13)。」此外也說到亞當是「神的兒子(路加福音3:38)」,所有被神的靈引導的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子(羅馬書8:14)」。穆斯林引用詩篇82:6的話說:「我(神)曾說,你們…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穆斯林常會說,「根據聖經的說法,神有無數的兒子呢!」從穆斯林的角度來看,他們質疑為什么耶穌基督要被看作是神絕對的、惟一的、永遠的兒子。他們爭論說,所有归信神的信徒,在寓意上勉强可称为“至高者的儿子”,故此耶稣只不过是地上“神的众儿女”中的一位而已。

 

 

當穆斯林爭論說在寓意上“我們都是神的兒子”時,他們是否違反了古蘭經的說法?古蘭經講得很清楚,安拉并沒有任何樣式的生養或收養的“兒或女”(古蘭經6:100)。這真理只在聖經中才提到,人類可以借着信靠耶穌基督從聖靈生,而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以后就可以像兒子那樣經曆和認識祂。這所以有可能,完全是因為我們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曾經為我們付上自己聖潔的生命作為贖價以后(羅馬書5:8-10)。就新約所記載關于耶穌基督言論里,他雖然沒有直接地說:“我就是神”。但卻有兩位舊約的先知,預告所要來臨的彌賽亞,世人的救主耶穌基督,其根源與本質為「神」的預言:以賽亞先知9: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書7:14「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給他取名為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彌迦先知5:2「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哪里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恆古,從太初就有。」

耶穌基督在公開傳道時,他曾說:“我與父原為一,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然而他卻沒有直接的說:“我就是神”;這是因為聖經一般在提到神這名稱時,是指父神。而主耶穌在肉身時,身份上是個人子,并不是父神。當新約在說到“聖父”時,一般都是指父神說的。例如,林前8:6「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以弗所書4:6「神,就是眾人的父…」。猶太人絕對是一神主義的信仰。耶穌基督若公開稱神為父,當代的猶太人必認為他說了僭妄的話,而想要打死他。當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時,他有人格,有人性,則是個完整的人。若直接自稱為神,會讓人難以明白他怎么是人,又是神。若他直接自稱為神,恐怕猶太人及所有信仰神是獨一真神的人都會被絆倒。基督教的信仰絕對是,也肯定是:只信天地間只有一位,獨一真神的信仰。耶穌基督則是如此地教導:馬可福音10:18耶穌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12:29耶穌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約翰福音17:3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并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因此,若耶穌基督直接自稱為神,恐怕一般人將把他當神以外的另一位神,那將產生極大的偏差和誤解(羅馬書3:30;哥林多前書8:4;加拉太書3:20;提摩太前書2:5;雅閣書2:19;猶大書25)。耶穌基督不自稱為神,主要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身份和位格的混亂(兩位神)。

(二)解答為何耶穌基督被認定為神的兒子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耶穌的門徒當時若向信獨一真神的猶太人作這樣的見證,肯定沒有什么好結果。雖然猶太人從眾先知的預言中,知道神將要差麥西哈(彌賽亞)來。猶太人還不能從預言中看出,這位彌賽亞與神的關系究竟會是怎樣的。新舊兩約之間(公元前400年至耶穌降世期間),猶太人的信仰與神學,絕對是一神主義的信仰。對他們來說,若有什么人自稱為神,或自認與神是同等的,不要說會引人注目,恐怕馬上就要被視為大異端、大褻瀆,這樣的人必會被治死。若有人以為,耶穌的學生、跟隨者,為了記念他們的老師,要使他更快的名垂千古,所以把他尊為主、尊為神的兒子,這絕對是錯誤的理解。事實正好相反,耶穌的門徒在傳道時,提到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是主,這只有加重他們自己的重擔、加重誤解、加重逼迫、加重困難、加重猶太人對他們的拒絕。那么,為何耶穌的門徒、跟隨者,卻要如此稱呼耶穌基督呢?這是因為;耶穌為承認自己是的神兒子,受了死刑的審判:馬可福音14:61-64「大祭司又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全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云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同聲定他該死的罪。」顯而易見的,耶穌在猶太人的議會被控時,唯一的控狀就是:他是否“褻瀆了神的名”。這次的審訊非常特殊,他們要查詢的不是耶穌作了什么壞事,而是要查詢耶穌的身份問題。耶穌基督并沒有回避這個問題。耶穌的回答清楚承認,他有他們所提的三種身份:“受膏者、人子、神子”。耶穌承認自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且宣稱自己會坐在全能者的右邊。這話若是出于一個平凡人的口中,就已經是褻瀆神的罪。這樣的罪,按猶太宗教律法是死罪。換句話,耶穌被判死刑,不是根據控告者的控狀,而是他親口承認自己是“神子”。

三本福音書記載了耶穌是如何對大祭師回答他是否是“神之子”的詢問。馬太福音26:64「你說的是」;馬可福音14:62「我是」;路加福音22:70「你們所說的是」。在當代舉凡有修養的猶太人,在回答一個極重要且嚴肅的問題時,禮貌上不會用“是”,或者“不是”;而是用“你說的是”。這是符合律法所說的:兩個人的合法見證,也就是“你我同印證”。由此可見,耶穌自稱為“神的兒子”,正是他要站在付出死的代價,來向世人見證這個身份。猶太人明白這樣的回答是在說明:他具有與神“同等”的身份。因此,他們只有兩種選擇:一是視耶穌狂妄自大,說了僭妄的話,并判他該死的罪。另一種就是承認相信,耶穌就如他所回答的:“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最后,猶太的官長認為耶穌是說了僭妄的話。他們定耶穌的罪名則在此。

釘他的人,在十字架下還譏諷說:「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馬太福音27:43)」。耶穌基督是不是不小心,錯誤地回答了大祭司的責問?又或者耶穌有沒有可能誤以為,他如果把自己說成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猶太人就不敢逼迫他嗎?絕對不是。因為當耶穌于受難前的一個星期,在前往耶路撒冷受難時,眾人還在路上夾道歡迎他,高呼“和撒拿,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門徒誤以為耶穌這一次進京,可能要正式地登上基督的寶座,接受猶太人之王的賀勉。只有耶穌自己知道,他這次是要去為世人的罪代死。因此,在路上時他對門徒說:「看哪,人子將要被交在大祭司長和文士手里,他們要定他死罪。又將他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十字架上。第三日要復活(馬太福音20:17-19;馬可福音8:30)」包括耶穌最親的門徒,沒有一個會認為,耶穌這一次去耶路撒冷,是要去為世人的罪受苦受死。唯獨耶穌知道,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死。當耶穌受祭司長、長老們的審判時,他們在審問:“你是誰時”,耶穌早已知道怎樣回答,會使他被定罪受死。我們在馬可福音14:61-64看見曆史的見證是說:「大祭司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力和職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云降臨」。

耶穌基督的回答,說明了三點:他是神的兒子;他是那坐在全能者右邊的基督(麥西哈);他是那將駕云從天第二次再臨的人子,大能者。審判耶穌的領袖,明白他回答的意思。因此,他們總括一句:“這樣,你就是神的兒子么?”耶穌實實在在地回答說:“你們說的是。”在這些長老眼中看來,他們不再需要其他的見證人了。他們親耳聽見耶穌的口供,也根據這口供來判他死罪。換言之,說耶穌是基督(神所賜人類的救主)、神的兒子、是末世將來臨的大能者。這樣的言論絕不是信他的門徒、不是世人、不是大祭司、不是猶太人、所定下的稱呼。這完全是耶穌基督自己說的(約翰福音19:70)。

1.耶穌公開地接受“神的兒子”的尊稱

(1)從天上來的見證:路加福音3:22見證說,當耶穌出來傳道前,接受先知施洗約翰的受洗見證時,約翰看見:「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佛如同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從天上來有聲音對耶穌說:“你是我的愛子”的見證,最少有兩次,如馬太福音3:17;17:5。另一次則是見證耶穌所作的是出于天(約翰福音12:28)。

(2)從門徒來的見證:按馬太福音16:15-17所記錄的,那是耶穌公開接受門徒對他“神兒子”身份最直接的承認。耶穌問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從耶穌的回答中,我們看見他沒有像宗教領袖那樣,責備彼得說僭妄的話,反而因彼得有了屬靈的看見,稱他是有福的。

(3)從靈界來的宣稱:馬可福音5:2-7「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靈附着的人,從墓地里迎面而來。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阿,我與你有什么關系呢?我指着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就連靈界黑暗的另一面,它們也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不得不伏在耶穌的權柄下,給他下拜,口稱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耶穌一向就是這樣,當之無愧,接受別人對他為神之子的尊崇。從以上的論點,我們可看出稱耶穌是“神的兒子”,不但是出于耶穌自己的口,也出自天上的見證、門徒的見證及從靈界來的見證。最后,在大祭司的逼問下,他知道承認自己為“神的兒子”,說這話的結果是死罪,但他還是說了。當時的猶太宗教領袖,就以他犯了僭妄的罪:“他自己以為是神的兒子”,而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約翰福音19:7)。

2.耶穌曾宣稱自己與神有獨特的合一關系:

(1)我與父神原為一:從約翰福音10:30-33耶穌所說過的一番話中,猶太人曾認為耶穌把自己當作與神是同等的。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是為你說了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如果我們參看希臘原文聖經的字句,更會看出這一段經文的意味深長。原文中“我與父原為一”的“一”字,是Hen。在文法上,這不是陰性,也不是陽性Heis(指一個人而言),而是中性的字。這個“一”字,不是說明他這個人在信仰關系上是與神合一的,而是說明了在本質上,他與神是“合一”的意思。這更是不得了的事。希臘文學者羅拔生A. T. Robertson說3:「耶穌基督的這一句話清楚的表達了他與父(神)之間的本質關系。這不含糊的說法,實在使到猶太人難以忍受,而因此立刻發大怒,拿起石頭要打死他。當時所有聽見這句話的人,沒有一個會對耶穌自稱“與神合一”的話,以為有所聽錯或者置疑他是否曾如此說過。因為,那實在是清楚不過的表白。故此,猶太人視耶穌說了僭妄的話。他們當時就想自行負起宗教審判的義務。根據舊約利未記24:16的律法,犯了這類罪的人該被石頭打死。在盛怒之下,沒有經過審判,猶太人就想執行審判了。經文中說道:「他們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的“又”字,說明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他們以前也曾想對耶穌做類似的審判(約翰福音8:59)。猶太人的回答說明,他們不是因為見耶穌有超能力行善而想打他,乃是認為耶穌說了僭妄的話。他們非常清楚耶穌所說的意思。但為什么他們不肯停下來想一想,為何耶穌要冒生命的危險而這樣說呢?他所說的有沒有可能就是真的呢?

(2)耶穌稱神為“我的父”:約翰福音5:17-18:「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的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殺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在安息叫病人痊愈),并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耶穌明確地稱神為“我的父Ho Pater Mou”,而不是用“我們的父”,這表明他與父神之間有特殊的關系。「我的父作事直到如今Heos Arti Ergazetai,而我也作事Kago Ergazomai」。這樣的用詞,是把自己的工作與神的工作連結在一起。神的工作被世人看作還在進行,而他為神之子的,也一直在做工。因此,猶太人聽見了就非常生氣,視耶穌不但犯了安息日的誡命,還把自己所做的一切事,當作就是神在他們當中所做的事。雖然,舊約有經文提到神自稱為以色列人的父,但猶太人不習慣,也不敢稱神為“天父”。當他們有這樣的稱呼時,他們必以集體的口吻說:“眾生的父”。且是私下而不是公開的。然而,耶穌卻稱神作:“我的父”,且是公開的。這使得猶太人不得不誤會,耶穌是有意地說出他與神有特殊的、本質上的、關系上的合一。

(3)耶穌宣稱他如神般,是自有永有的:約翰福音8: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 (猶太人的先祖)就有了我(Ego Eimi)。」在這節經文里,「實實在在」在希臘原文是阿門Amen,阿門Amen ,這是宗教的俗語。當有人要對真理作出正式的宣告與認同時,才會用的。當耶穌說:「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這等同于指着神發誓來說話一般,意思是就我所說的,你們絕對可以信賴。最叫猶太人不能接受的,耶穌用這俗語來形容自己的來曆與根源:“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就有了我”這字在希臘原文是Ego Eimi.,可譯作“我是l Am”。另在約翰福音8:24中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約翰福音8:28「你們舉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猶太人聽了的結果是,氣得要拿石頭打死他。猶太人為什么要生氣?他們是如何理解這句話?

雯生Marvin Vincent在他的《新約字義研究》一書中說4:「耶穌對自己身份的稱呼,是用了絕對的,超越的「我是Ego Eimi」這兩字。如果拿舊約來參考,就能理解“我是“這兩字的超越性。參考舊約聖經的出埃及3:14,申命記32:39,以賽亞43:10等,我們可以看出耶穌所用的這字眼,并非新的宗教用詞。耶穌所用的“我是”和出埃及記3:14中,神啟示給摩西的名字“我是自有永有的(我就是我是l am that l am)”是一致的用法。神告訴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我是”打發了我到你們這里來」。神的聖名,在希伯來文中的YHWH的字根中,就有“我是”的意思。故此,猶太人十分熟悉舊約的耶和華神,在論及自己的稱呼時,曾自稱說:“我是自有永有的(或者「我就是我是」)”。耶和華神這“我是”的自稱,后來成了用來形容神永存的特殊專用名詞。但耶穌卻把這專屬神自稱的專用詞,用在自己身上。對猶太人來說,這是前所未有的,是不能如此的。從猶太人的反應看來,我們知道他們明白耶穌是在自稱自己就是“那位絕對自有,永存的獨一神”。而耶穌看起來還不足五十歲,所以他們才氣得想用摩西所定褻瀆神聖名的刑罰,來懲罰耶穌,即用石頭打死他(利未記24:13-16)。然而,當耶穌說了人不該說的話,面對猶太人宗教的受逼難時,他并沒有向猶太人解釋說,他們誤會了他的意思,也沒有表現一絲的懊惱。相反的,耶穌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在不同的地方,環境下、繼續使用這神專用的“永存自稱”。

(4)耶穌接受人對神那種的尊敬:當尊敬耶穌如同父神:約翰福音5:23-24耶穌說:「叫人都尊敬父,如同尊敬子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在這段經文的后半部,耶穌作出了指責他犯了僭妄罪的辯護。他告訴那些指責他犯僭妄罪的人說:不尊重他,就是不尊重父神;辱罵他,就是辱罵神。對他不敬是會惹動神之忿怒的。若認識耶穌就必認識父神:約翰福音8:19;54「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里?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父。 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在這里,耶穌回答猶太人說:認識他,就等于是認識了他們所信的那位神。

(5)當信耶穌如同信父神:約翰福音14:1耶穌說;「你們心里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段經文的下半段,耶穌向信他的門徒解說,他為什么會死、會復活、會升天,最后會離開他們。他把自己所說、所是、所作的一切,當作是人類一切命運的焦點,而且清楚肯定地告訴他們,人類未來之去向、命運與終結,將完全決定于他所要成就的工作上。門徒當信他所說、所作的,如同是父在他們當中所說,所作的一般。

(6)看見耶穌如同看見父神:約翰福音14:9「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么久,你還不認識我么?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么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耶穌所作的等同父神所作的:耶穌說:「父怎樣叫人從死里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着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約翰福音5:21)。」

(7)接受人對他的敬拜如同神:有一長大麻瘋的來“拜”他(耶穌)(馬太福音8:2)。那個生來是瞎眼的,得醫治后就“拜”他(約翰福音9:35-39)。耶穌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手指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就下拜說:我的主,我的神(約翰福音20:27-29)。門徒們都“拜”他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馬太福音14:33)。

(8)耶穌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實實在在(Amen Amen)的告訴你們(馬太福音5:20,22,26,28)」。從這些經文,我們看見耶穌根據他自己的身份,以特殊和肯定的方式說話。他這樣做,等于是宣布他所說、所傳講的真理事實,屬于絕對無誤的地位。他沒有用從前先知們所慣用的方式:「這是主耶和華神所說的(何西阿書1:1;約珥書1:1)。」而是一再的強調說:「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耶穌說過:「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可福音13:31)」。 耶穌說:「叫人活着的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耶穌在傳講天國的道理時,他從不猶疑,也不收回自己說過的話。因為他說的話,就是神的話(約翰福音3:34)。

(9)耶穌宣稱他如神般有赦罪的權柄:根據猶太人的律法,赦罪的權柄屬于神,唯有神能赦罪。從馬可福音2:5-12中,我們看見猶太人對這事的議論:「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當時,有几個文士在哪里。心里議論說:『這個人為什么這么說呢?他說了僭妄的話,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么心里議論這事?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者「『起來,拿着你的褥子走』,那一樣容易呢?然而為了要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癱子就起來,立刻拿着褥子,當眾出去了」。耶穌問猶太人說:「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者對癱子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這是人沒有辦法回答的問題。這兩句話說起來容易,但要以實際的權柄來印證,能如此說的,則沒有一人。若耶穌只是一個沒有神權柄的人,或者是個假冒偽善的人,他當然只能講講安慰的話:“你的罪赦了”,卻產生不出一點的好結果來,就算說了也等于沒說。然而,耶穌除了先說:“你的罪赦了”,他更進一步對癱子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吧”。那癱子立刻就起來行走,使猶太人親眼看見,耶穌的確有赦罪的權柄。故此,耶穌是以實際的行動來證明他能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也能說:“我吩咐你,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吧”。查非L. S Chafer如此說5:「世上沒有一個人有權柄或能力,能隨自己的意思赦免任何人的罪。除了神自己以外,沒有人能赦免得罪神的罪。耶穌曾隨自己的意思,赦免了得罪神的人。他以實際的行動,作出了赦罪的結果。他這樣作,并不是為了沽名釣譽,提高自己的身價。因為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赦罪并醫治絕症。耶穌能隨自己的意思作,正顯出他的本質,就是那位自有永有的神。」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5:26說:「就如父神是生命的源頭,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的源頭。并且把審判的權柄賜給他」。論到權柄,耶穌曾公開地說,他擁有審判世人的權柄。耶穌說他將要用權柄使世人都復活,并且要將列國的人聚在他面前。他要坐在寶座上,審判萬民。審判的結果將會使許多人進入天堂,但也有許多人下地獄。

(10)耶穌宣稱他如神般,是賜生命的源頭:約翰福音5:26耶穌說:「就如父神是生命的源頭,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的源頭」。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1:25-26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么?」(說完這話,耶穌立即叫死了四天之久的拉撒路,從死里復活)。

(三)耶穌有許多特殊的宣稱,說明他就是舊約的耶和華神

耶穌在許多公開的場合中,曾間接或直接地宣稱,作為神兒子的他具有神性。下表列出新約中,耶穌為神兒子的身份,與舊約耶和華神的某些專有名詞之資料比較6

舊約論耶和華的經文

神的尊稱

新約論耶穌基督的經文

以赛亚书40:28

創造之主

約翰福音1:3

以賽亞書45:22,43:11

救主

約翰福音4:42

撒母耳記上2:6

使人復活者

約翰福音5:21

申命記10:1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啟示錄17:14,提摩太前書6:15

以赛亚书7:14

與人同在的神

馬太福音1:23

約珥書3:12

審判者

約翰福音5:27

以賽亞書60:19-20

世界的光

約翰福音8:12

出埃及記3:14

自有永有;我是

約翰福音8:58;18:5-6

詩篇23:1

牧者

約翰福音10:11

以賽亞書42:8;48:11

神的榮耀

約翰福音17:1;5

以賽亞書41:4; 44:6

我是首先的,末后的

啟示錄1:17; 2:8

何西亞先知書13:14

救贖者

啟示錄5:9

以賽亞書62:5,何西亞書2:16

新郎

啟示錄21:2;馬太福音25:1

詩篇18:2

磐石

哥林多前書10:4

34

赦罪者

馬可福音2:7,10

詩篇148:2

被天使敬拜

希伯來書1:6

舊約從頭至尾

被祈求的對象

使徒行傳7:59

詩篇148:5

創造天使者

歌羅西書1:16

約書亞記5:14;以賽亞書55:4

耶和華元帥,君王

以弗所書1:22

以賽亞書9:7

全能的神

路加福音2:21;約翰福音20:28

以賽亞書45:23

萬膝跪拜,萬口承認

羅馬書14:7-12

撒加利亞書14:9;但以理書2:44

全地的王

啟示錄11:15

申命記6:4;撒加利亞書14:9

獨一的主宰

猶大書4

創世記49:10;以西結書21:27

賜平安者

約翰福音14:27

以賽亞書45:23;詩篇110:1

被稱為主

腓立比書2:11;使徒行傳2:36

  1. 聖經用了“神Theos與主Adonai”來形容耶穌基督:

這是聖經對耶穌基督的神性最直接的宣告。在新約聖經,希臘文“神Theos”這個字用了數百次(相當于舊約希伯來文的伊羅辛Elohim)。在許多情況中,耶穌被稱呼這個名字是為了有別于異教的假神。猶太基督徒的聖經神觀是獨一真神觀,這與印度教和佛教完全相反,他們是把真實的人立為神或終極的實體。例如,好些印度教和佛教的導師說“我是神,我是活佛”,這對他們來說一點兒問題都沒有。但這并非是新約聖經中的情形,在猶太人一神論的背景下,神與受造物之間涇渭分明。在文化上,耶穌不能用神的名,除非他真是那位獨一的真神(申命記6:4),因為猶太人的思想中沒有別的神。或許有些人會辯論說耶穌并沒有真的說這些事(自己是神),只是他的跟隨者夸張其事,而使這“傳奇”發展成“他告訴他們”。但這種說法是很難成立的,因為(他)耶穌的跟隨者都是猶太人,他們是屬于這個篤信一神的國家。因此,他們的心中不可能在耶和華以外有另一位神。而且他的親密跟隨者,甚至新約作者本身,都不是那么容易接受“泛神“的教義。以下列舉新約中十一處稱基督為神的經文:

(1)在希伯來書第一章,表明基督的超越性,遠在天使和先知之上。希伯來書的作者在1:8:「論到子卻說‘神(Theos)啊,你的寶座是永遠永遠的…。」這是直接引用詩篇45:6「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1:8是直接引用神和他的寶座,來形容耶穌和他的寶座。

(2)彼得稱耶穌為“神”(Theos)。他寫道:「作耶穌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門彼得…那因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彼得后書1:1)。」此處耶穌基督一詞乃與神和救主是同位格(希臘文同位格是指一個名詞或一個名詞片語,用另一字作相等的解釋)。在新約希臘原文中,稱作葛拉維Granville Sharpe結搆,一個冠詞下有兩個名詞(神和救主),希臘文連接詞“和”將兩個名詞不可分地連結起來,提到耶穌基督必然提到神和救主,而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神和救主。語法家也強調這里所說的只是一個位格而非二位,史庫梅多(Winer Schmeidel)的語法說:“以文法要求乃是指一個位格。”羅勃森(A. T. Robertson)的《新約字解》說道:“是一位,而非二位。”(比照摩頓(Moulton)氏文法及但那(Dana)和芒特(Mantey)的新約《希臘文文法手冊》所有人皆同意,耶穌基督就是這位偉大的神和救主7

(3)同樣的葛拉維的文法結搆也為保羅所用,他告訴提多要“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榮耀顯現(提多書2:13)”。

(4)懷疑主的復活的多馬說: “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翰福音二十:25 )。”耶穌向多馬顯現,他說:“伸過你的手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7-28節)多馬回答說:“我的主!我的神(Theos)!”這正是多馬稱呼耶穌的字眼,多馬用了這兩個稱號,表達他對耶穌是神、是主的認知,耶穌并未斥責多馬褻瀆神,反倒接受了這些神的稱謂。

(5)使徒行傳2:36說:“神已經立他(耶穌)為主基督了。”因此,基督是主,(36節)也是神(39節)。使徒行傳10:36更加強這點,說到基督是“萬有的主”。

(6)使徒行傳16:31和34也說道“當信主耶穌”,也就等于是信了神。

(7)啟示錄7:10-12,17說“(他們)大聲喊着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也歸于羔羊。眾天使都站在寶座和眾長老并四活物的周圍,在寶座前,面伏于地,敬拜神說,阿們,頌贊、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于我們的神,直到永遠,阿們…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收養他們,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神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注意在第10節坐在寶座的是神,而在第17節則是羔羊,是耶穌在寶座中,那么究竟是誰在寶座中呢?既說耶穌在其中,卻否認他的神性,而且說他是掠奪神在天上的中心位置,這種解經立場是不能成立的。

(8)使徒行傳18:25所說的:“在主的道上…將耶穌的事…”,“耶穌的事”,就是26節所指的“神的道”。

(9)彌賽亞的另一個名字是“以馬內利”(以賽亞書7:14),在字面上譯為“神與我們同在”,在馬太福音1:23,這個稱呼也明明地加在耶穌身上,“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10)以賽亞書9:6寫道:“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先知說到耶穌這位彌賽亞時,指出他的名字之一是“全能的神”,也就是希伯來文的E1 Gibbor,同一詞也用于以賽亞書10:21的耶和華,由此可見聖靈是將這樣的名字稱呼嬰孩耶穌。如果這名字不是要表達這嬰孩的本性,那簡直是欺騙。“他名稱為”就是“他是什么”,而非“他的名字是如此,而他其實又不是這名字所說的。”如果耶穌不是全能的神,他也就不是奇妙策士或和平的君。如果他不是這些,那么何必用這種字眼呢?如果與他無關,那么何必告訴我們這嬰孩名字的含意呢?然而,正如以賽亞書其他地方和舊約所指示我們的,這位彌賽亞是奇妙策士與和平之君(以賽亞書42和49章;比照撒迦利亞書9:9、10,彌迦書5:4),并且正如新約所證實的,他也是全能的神(約翰福音1:1;提多書2:13)。

(11)約翰福音1:1,14:“太初有道,道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再沒有比約翰福音1:1更廣為人使用,且更引起爭辯的經文了。道乃是指耶穌,這沒什么問題,因為14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很清楚,當1節與14節說“道”“與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這都是表明基督的神性。以上超過10處的經文,明明的傳述了耶穌基督就是神。

2.主Adonai

主Adonai這個稱號與新舊約中所提到的神和耶穌通用。在舊約希伯來文“主”這個字是Adonai。在七十士譯本和新約希臘文譯本中,這個字被譯作“主(Kurios)”。希伯來文的“主(Adonai)”和“希臘文的主(Kurios)”都是猶太人用來稱呼神的。新約的主(Kurios)有二種涵義:一種是一般用法,一種則是神聖用法。一般用法是禮貌的問安,意即“先生”或“主人My Lord”。神聖涵義則是暗指神。有些新約經文顯然用“主”作為對耶穌的尊稱(約翰福音4:11)。因為早期基督徒都是一神論的猶太人,如果他們用“主”這個字,有尊耶穌為聖的涵義,那么這就是他們認為基督是“神”的強有力證據。或許異教哲學家可能將明知其為受造之物,卻把他提高到與神同等的地位。但對一個猶太人來說這是絕不可能的。

羅馬人崇拜皇帝為神,因此他們彼此問安說:“該撒是主”。早期基督徒與猶太人受逼迫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拒絕尊崇皇帝為主。如此說明基督徒的用語「基督是主」的份量。在此,“主”即“神”。

聖經中有几處很清楚的例子,在稱耶穌為主時有神聖的意義。保羅寫道:“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哥林前書12:3)。或者有人會反駁說:“我相信耶穌是我的主,但我不認為他就是神是主宰。”重要的問題在“主”這個字是何涵義,任何人都可以說“耶穌是主”,但這“主”也可以是“主人,而不是主宰”的意思。但這就不是使徒保羅在多處聖經中,為要強調的耶穌的神性所用的“主”。好些經文都指出保羅是在敘述耶穌的神性。

(1)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一開始,就談到屬靈的恩賜,以及哥林多人被牽引敬拜偶像假神的事實。與那些假神相反的(1,2節),保羅說明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而若非聖靈感動,也沒有人能肯定“耶穌是主”,這就包含了耶穌是主,是值得崇拜的真神的意思。

(2)在哥林多前書12:33節,保羅將“聖靈、耶穌、神”放在同等地位上,第4到6節也表明此意。第4節,不同的恩賜,但同一位聖靈。

第5節,不同的職事,但同一位主(就是第一節的耶穌)。

第6節,不同的功用,但同一位神。如果耶穌不是神,何必與第5節的神一視同仁呢?在第11節及18節,再一次將聖靈和神視作同義字。

如果有人否認基督的神性卻稱耶穌為主而向他禱告,那么我們必須問“到底,你所指的是誰”,這就是關鍵所在!整卷的新約,“神和耶穌都被稱作主”。我們可以從新約中找出五處例子,說明人向耶穌這位坐在天上的主或神子禱告,就是向神禱告。

(3)使徒行傳7:59、60,司提反稱耶穌為主,當人用石頭打他時,他禱告說:“求主耶穌接受我的靈魂。”這指出他相信耶穌不僅是人,更是大有權能,足以接受他的靈魂。他又跪下大聲喊着說:“主啊,不要將這罪歸于他們。”一個敬虔的希臘化猶太人是不會向任何人禱告的,除非他是神。

(4)在哥林多前書1:2,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在所有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

(5)在哥林多后書12:8-9,保羅說到他“肉身的刺”,他說:“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主)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6)在約翰福音5:13-15,我們看到:“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于他的,無不得着。”這段經文中的代詞“他”指的是神的兒子(13節)。

(7)使徒行傳8:24,西門說:“求主…”(在16節耶穌就是這位“主”)。彼得和保羅都曾斷言,耶穌是“萬有的主”(使徒行傳10:36;羅馬書10:12)保羅也說:“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哥林多前書2:8)。誰是榮耀的主?詩篇24:10說道:“萬軍之耶和華,他是榮耀的主。”(詩篇96:7,8)

(8)在哥林多后書4:4-5,保羅稱耶穌為主說:“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因此基督是神的像,也就是主。

(9)以賽亞稱舊約的耶和華為“主”,保羅也用此相同的語言和意思稱耶穌為主。

我是神,再沒有別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人論我說..惟獨在乎耶和華。”(以賽亞書45:22,24)

 

耶穌

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立比書2:10-11)

保羅身為法利賽人,使用這種極類似的對應絕非偶然。耶穌曾說他自己是“安息日的主”,也就是說他是安息日的創造者。出埃及記31:13、17神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對猶太人而言,耶和華是安息日的原創造者和主。當有些法利賽人責備耶穌讓門徒在安息日掐食麥穗,打破不准工作的律法時,他說這沒有問題,因為他是安息日的主。馬太福音12:8「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接着,在同一天安息日,耶穌進入會堂,醫治了一枯乾了手的人,因而再度激怒他們。因為他打破安息日不工作的規矩。當耶穌基督回答自己擁有只有神才能有的權柄時,他們被大大地激怒而想殺害他(馬太福音12:14)。讓我們再次重申,根據申命記6: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和馬可福音12:29耶穌說:「第一要緊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我們只能有一位主,而耶穌基督卻親口說:我是安息日的主(馬太福音12:8)。

(四)耶穌能隨自己的意思行大能的神跡,顯示他是神的兒子

先知施洗約翰曾派人來見耶穌,直接地問耶穌一個問題:「你就是眾先知所指示的那一位(基督),還是我們需要再等另一位?」耶穌給他們的回答是:「你們會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加福音7:21-22)」。四本新約福音書,記錄了許多耶穌在傳天國福音時所行的神跡。由耶穌所行的神跡中,我們看出他具有許多方面的能力與權柄,例如超越自然的能力、超越疾病的能力、超越鬼魔的能力、創造的能力、再生的能力、超越死亡的能力和支配自然界的能力。以下我們將列出新約一些有關方面的記錄:

1.耶穌具有超越及掌管肉體疾病的能力

(1)醫治大麻瘋:馬太福音8:2-4;馬可福音1:40-45;路加福音5:12-15

(2)醫治瘸腿者:馬太福音9:2-9;馬可福音2:3-12;路加福音5:18-26

(3)醫治熱病:馬太福音8:14-17;馬可福音1:29-31

(4)醫治大臣重病的孩子:約翰福音4:46-53

(5)醫治癱瘓了三十八年的人:約翰福音5:1-9

(6)醫治枯乾的手:馬太福音12:9-13;馬可福音3:1-6

(7)醫治聾子與啞巴:馬可福音7:31-37

(8)醫治瞎子:馬可福音8:22-25;約翰福音九章;馬可福音10:11-19

(9)醫治十個大麻瘋:路加福音17:11-19

(10)醫治一只斷了的耳朵:路加福音22:47-51

(11)醫治患血漏病的女人:馬太福音9:20-23;馬可福音5:25-34

(12)醫治忠水臌病的人:路加福音14:2-4

2.耶穌具有超越及掌管自然界的神跡:

(1)耶穌具有轉化物質結搆的權力和職能:在迦拿將清水變成美酒(約翰福音2:1-11)。(2)耶穌具有支配自然界的權力和職能:平息狂風巨浪(馬太福音8:23-27;馬可福音4:35-41)。(3)耶穌具有支配動物界的權力和職能:告訴門徒哪里有魚(約翰福音21:6);差魚送來稅金(馬太福音17:24-27)。(4)耶穌具有掌管物質界的權力和職能:能使食物立刻變多,以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馬太福音14:15-21, 馬可福音15:31-39),四個餅几條小魚喂飽四千人(馬太福音15:32-39;馬可福音6:45-52) 。(5)耶穌具有支配植物界的權能:能使無花果樹立刻枯乾(馬太福音21:18-22;馬可福音11:12-14)。

3.耶穌具有超越及掌管死亡的權柄:

(1)叫管會堂的睚魯剛死去的女兒復活(路加福音5:41-56;馬可福音5:34-43)。(2)叫寡婦出殯的兒子,死里復活(路加福音7:11-15)。(3)叫死了四天,且已埋葬的拉撒路死里復活(約翰福音11:1-4)

(五)耶穌的本體等同于神

1.耶穌等同神的本體:希伯來書1:3「他(耶穌)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着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約翰一書5:20「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也在那位真實的里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里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2.耶穌等同神的榮耀:哥林多后書4:6「那吩咐光從黑暗里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里,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身上」。哥林多前書2:8「這世上有智慧,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會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3.耶穌等同神的形象:哥林多后書4: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為神的像。」歌羅西書1: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先。」

4.耶穌等同神的顯明:約翰福音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翰福音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5.耶穌等同神的本質:哥林多前書1:24「在那蒙召的人,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智慧。」約翰福音1:3-4「萬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以賽亞書9:6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六)耶穌的名超越一切的名

1.使世人靠着得救的名:使徒行傳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使我們可以靠着得救」。腓立比書2:9「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2.奉耶穌的名給病人膏抹:雅各書5:14「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耶穌)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

3.受洗歸入耶穌的名:使徒行傳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19:5「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4.藉耶穌基督的名罪得赦免:路加福音24:46「照經上所寫,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里復活。并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直傳到萬邦。」約翰一書2:12「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着主的名得了赦免。」

5.奉耶穌的名得稱為義:哥林多前書6:11「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并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6.奉耶穌的名集會敬拜:馬太福音18:20「無論在哪里,有兩三個人奉我(耶穌)的名聚會,那里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哥林多前書5:4「你們聚會的時候…奉我們主耶穌的名,并用我們主耶穌的權力和職能…。」

7.信靠耶穌之名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之名」。約翰一書5: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8.求告耶穌之名必得救:羅馬書10:13「因為凡求各主名的就必得救。」使徒行傳9:21「現在你為什么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9.奉耶穌的名行神跡奇事:使徒行傳4: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愈,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卻叫他從死里復活的拿撒人耶穌基督的名。」馬可福音16:17「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跡奇事隨着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好了。」

10.奉耶穌的名可趕鬼:路加福音10: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使徒行傳16:18「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11.奉耶穌的名向神禱告:約翰福音14:13「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16:23「…你們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12.要為耶穌的名受苦:彼得前書4: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七)確認耶穌為神兒子的身份

耶穌究竟是神的兒子,是主,是騙子或是瘋子?一度曾是不信耶穌是救主的前劍橋大學哲學教授,路易斯C S Lewis曾說:「自我確信耶穌基督是救世主以后,我總是阻止人們這樣無知地論到耶穌說,我相信耶穌是個偉大的道德家,但我不能接受耶穌自稱是神兒子,及與神原為一的主宰之說法。我總是告訴他們,這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一個純粹是人的人,沒有能說出像耶穌那樣的話及教訓。他絕對不只是一個偉大的道德家而已。從耶穌所說、所做的,你只能說他若不是瘋子、就是一個大魔頭或者他就如他自認的,他是神的兒子、是創造的主成了肉身、成為救主。你可以把耶穌當傻瓜瘋子;你可以把他當宗教的魔頭,像當年的某些猶太官長,唾其面、殺其身;你也可以仔細觀察他,而最后跪在他腳前稱他為“我主,我的神”,像當年他的門徒那樣。我們從耶穌的教訓、言論、行為中看見,他確實在私下或在公開的場合,宣稱,他是神的兒子,他是自有永有的,他與神原為一。換言之,耶穌宣告他就是創造的主成了肉身。這宣稱只有三個可能性:他是神的兒子;他是個騙子;他是個瘋子,你只能從這三者中選一8」。耶穌承認他是神的兒子,且說“他與父神原為一,人看見了他就是看見了父神”。耶穌的這種宣告,沒有留給人其它選擇的余地。他的宣稱若不是假的,就是真的。耶穌當年問他的門徒:「你們說:我是誰(馬可福音8:29)?」今天他也同樣要我們回答這個問題:“你說我是誰?”。如果耶穌宣稱他是神的兒子,與神原為一,這件事若屬事實,那么,他就是創造的神成為肉身。我們必須相信接受他,或者拒絕他。若他的宣稱是假的,則有兩個可能:一則是他知道自己的宣稱是假的;第二則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宣告是假的。以下我們要分別審查、研究、討論各項的可能性:

1.耶穌的宣稱是假的,他是個騙子

如果耶穌知道自己不是創造的道(神)成為肉身,卻仍自稱為‘與父原為一’,則他是一個撒謊者。他奉神的名勸人要誠實:「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多說就是出于那惡者(馬太福音5:37)」。若他自己所行的,卻違反自己的教訓,那他真是個假冒偽善,且是個撒大謊的人了。不但如此,他也是個宗教的大惡魔,因為他要人信他所傳有關永生、永死及天國的道理。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宣稱是假的,所說的都不會實現,卻還引誘人去跟從他,那他實在是邪惡得可怕了。到最后,他成了一個可悲的傻子。因為他不為財、不為利,竟為了自己的謊言,而死在痛苦的十字架上。耶穌是騙子嗎?十九世紀英國有位宣稱只信自己的無神論哲學家米爾John Mill,不但對基督教抱不信的態度,還很激烈反對。但葛倫(Vernon C. rounds)在其所著《我們的希望之源Reason for Our Hope》一書中卻引用米爾的話說9:「耶穌的言行顯而易見是十分創新的,在許多人生的見解上十分有深度。如果我們肯放棄呆板的科學求證精神,因為科學與宗教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而單純地相信耶穌的啟示。我們必然不得不承認,耶穌在我們所有可夸耀的人才中,確實是個很出類拔萃的人物。耶穌具有超群的天份,又是空前最偉大的道德改革家和殉道者。宗教界知道選擇他作人類理想的代表和班主任,這實在不能說是壞的選擇。就是對非基督徒而言,要能把抽象的道德標准,轉變為實際可見的行動,活出耶穌曾活出的生活見證來,按人的常情來看,這也是件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基督教曆史學家沙夫Philip Schaft在其基督教會史(1962)中這樣說:「耶穌所有的證言若不是真,那簡直就是褻瀆的話,瘋狂之言。但是從四本福音書的記載看來,耶穌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充分表現出他聖潔與無比高上的品格,這是為世人所公認的。這樣看來,他的見證與傳講不會是假的。此外,一個心智、心靈各方面都十分健全的人,卻會在這樣重大事件上自欺而不自覺,這簡直是件不可能的事。耶穌若是個狂熱份子或是瘋子,他又怎樣能在眾人的查驗下,從未失去心智上的平衡呢?他怎會在行了許多超能的大神跡,卻又經曆人們的誤解,苦難逼迫,還能如此平靜呢?他總是極有智慧的回答所有刁鑽性的問題,叫反對的人不敢再問他什么。他在最后受眾人歡迎的時候,從容不迫地預言自己自己將死在十字架上,但第三天要復活,以后聖靈要來,教會被建立。甚至預言耶路撒冷要被毀的事。他所說的話無不應驗,在曆史中一一的成就。一個有能力行神跡,說話有權柄、能預言、能說能行,表里合一。如此聖善,如此合乎人性,又如此超越一切人類之美德的人,他絕對不是一個膺品,或是作假的人10。」沙夫進一步評論說:「耶穌是個騙子的這個假設,明顯有悖于已知的道德與常理。耶穌是騙子的說法根本就不能成立。若是騙子必然難以不顯出其虛偽的、自私的、墮落的、敗壞的本性。根據我們人類的邏輯、常理、知識和紙包不住火等原則來判斷,耶穌若是騙子,他又怎樣由始至終保持着誠實良善,高貴的風度,有實際果效的行動,卻絲毫不露出任何作假的破綻?他如何能瞞騙天下,又無私地廣施善行,處處表現出無上的美德,偉大的品格,超然的能力。他明知道作完這一切美善的結果,他終必犧牲自己的生命,且死在痛苦的十字架上,而堅持要演完這場死亡游戲呢?今天,如果有人能效法耶穌當年所做的,全然為叫別人得益處,那他在我們當中,也絕不會被人當作是個騙子。今天這樣的人不會被認為是騙子,那我們豈可以把當年的耶穌,歸入是騙子同類的結論呢11」?

2.耶穌,他是個瘋子嗎?

如果耶穌不是騙子,那他有沒有可能因為胡思亂想過度,自以為是神而成為瘋子呢?我們必須明白,猶太民族那時候是絕對信仰一神論的民族。一個長期只生活在這種文化里的人,卻宣稱自己與神原為一,且宣揚凡信靠他的人,就有永生,是已經出死入生,不再被定罪了。這樣的一個人,不會被人誤以為只是一個輕微的幻想家,他實在不能不被人誤以為,是個道道地地發大瘋的瘋子。耶穌是這樣的一個瘋子嗎?葛論Vernon C. Grounds在其《我們所信的原由》一書中(1945年),曾引用拿破侖大帝的話說:「凡是與耶穌有關的一切都令我驚異:他的精神令我敬畏,他的意志使我驚訝。世上任何人都沒法與他相提并論。他是個極其特出的人,他的思想與感情;他口中所宣告的真理,所傳講的恩惠言詞;他那令人折服的風度,他那無窮的智慧,充滿能力的行動;種種的表現,都沒法用人的尺度來解釋,也不能靠自然的理由來加以說明。當我愈深入的探討,我愈發現有關他的一切,都過于我所能測透的。他是如此偉大,無比的超越。他的信仰絕對是啟示性的信仰,絕不是出于人的推理,思想與智慧的結果。除了從耶穌基督自己的身上外,我們無法再找到另一個,類似人子的完美典范例子。無論是從曆史中,從人文主義中,從各朝代的偉人中,從宗教界中,我們找不到一個能和他的完美相比較的人。有關耶穌的一切都是卓越,完美,非凡的…」。沙夫Philip Schaff曾引用一宗教學者章寧William Channing的話,論到耶穌是不是個瘋子的論點:「指控耶穌是個精神病妄想者,是絕對不合理的。在耶穌一生當中我們真能找出或看見,耶穌有這類病的痕跡嗎?耶穌泰然自若的,憑着權柄說話和教訓人,從他所說的種種教訓中,我們能察覺出他有精神病狂的痕跡來嗎?耶穌能以非常簡明的日常生活故事,來解說出從神而來的崇高真理;還有加在他身上的權柄,使他不單能說,也能行;我們能從中找到有自欺欺人的狂妄痕跡嗎?耶穌能測透人心所想,能預知人的未來;對不同的人,他都能給他們最正確的對待。我們從他所做、所傳、所信的內容中,能察覺他是個宗教狂熱份子嗎?事實上耶穌最出眾的地方,就是他那種穩健沉着的態度,這種能勝過一切的特性,加上在他身上的其它美德,使他在世人面前,格外的顯出與眾不同。從他那對神敬虔的穩健態度,你能看到他有宗教的狂妄與偏激的情操嗎?耶穌總是心里柔和謙卑,平靜安穩,行善施恩,能說能行(傳天國福音,醫病趕鬼,行神跡,叫死人復活);這一切正彰顯了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在他里面。這樣的一個人,豈能是個作假的騙子,或者是個因宗教狂熱,而成為精神狂妄的宗教騙子嗎12?」

3.耶穌,他誠然就是道成肉身的神

從以上所列舉的種種討論與證據,明顯地看出,耶穌既不是宗教的騙子,也絕不是宗教的狂熱瘋子,那么他就是神獨生的愛子,是神的道成了肉身(約翰福音1:14)。這是我們必須接受的事實。有些人以為這個結論,會牽涉到人類的自尊、道德、知識,而否定這些

證據。但我們還是不能否定真理,而必須作個決定。耶穌他究竟是騙子,是瘋子,還是他誠然就是愛我們到底的主。世人對“耶穌基督究竟是誰”這個問題如何下結論非常重要。這不能只是學朮上無謂的探討。耶穌究竟是騙子,瘋子,或者他是你的神,你的主;你必須選擇一項。正如使徒約翰所說:「但記這些事,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救主),是神的兒子,并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

 

 

 

二.穆斯林抵制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穆斯林有個不能理解的問題是:如果耶穌是全能神的兒子,神怎么能忍心讓敵人將他的兒子殺死。這就如敵人把你的兒子抓去,而你又是無所不能的人,你會讓你兒子就這樣被敵人蹂躪致死嗎?穆斯林常以為看得見這個問題的邏輯而夸耀。古蘭經里只有一段提到耶穌釘十字架的經文:古蘭經4:157「又因為他們(猶太人)說:『我們確已殺死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真主的使者。』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中文古蘭經對這段話的翻譯有些不同)。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迷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

穆斯林傳統的解釋是指猶太人確實想殺害爾撒(耶穌),但安拉因為敬重他的先知,于是把爾撒從他們手中救了出來。安拉容許在被押往釘十架的路上生亂,乘機讓耶穌逃走,而安拉隨便把一個旁觀者的容貌改變,讓他看似爾撒(耶穌)的模樣,結果那人就被誤以為是爾撒而被抓拿,最后被釘死了。相信一個出現在六百年后阿拉伯人的推理,而且也從沒見過耶穌的人的傳說,來解釋曆史中那位耶穌沒死在十字架上,未免太过草率了。为了解答两千多年前历史的记载中,确实有一名叫耶稣基督的人,被罗马人钉十字架的事实,穆斯林的学者发明了一些理论。

(一)破解穆斯林的“替代與昏死”理論

「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But So It Was Made To Appear To Them)」。中文古蘭經對這段話的翻譯有些不同,似乎少了一句話“看似”的意思。這短小而耐人尋味的形容,令穆斯林發明出一種假設的解說,認為是另有其人的容貌,被神改變成為“看似”爾撒的模樣,還讓他替代了耶穌受死的位置。事實上,經文「So It Was Made To Appear To Them」这句话是相当含糊的。以下我们会看到这理论完全无法符合任何历史的根据。古兰经在讲到当天发生什么事的时候非常含糊,造成穆斯林对这段经文的解释也是这样。首先,“替代的理论”在道德立场上是不堪一击的,它根本经不起任何严谨的分析。

1.為什么安拉要陷害一個無辜的旁觀者?

假如安拉要救無辜的耶穌,那為什么有無辜的人要被抓來代死呢?這是相當矛盾的一點。強迫一個人虛假地替代另一個人已搆成假冒行為,我們怎可以接受“因公義而顯為聖”的安拉,還會耍一手“迷誤”事件來誤導人類。有些穆斯林還進一步推論說,被釘死的就是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這樣就不是讓無辜的旁觀者被釘死了),但在古蘭經并沒有指出該名受害人的身份。事實是,無論誰在出于被動和強迫的情況下,代替爾撒(耶穌)被釘死都是無辜的。穆斯林選擇猶大只是個自我迷誤的權宜之計,去辯解自己不肯信從當年見證人的理由。聖經有清楚記錄了猶大的結局,他暗中出賣耶穌的事曾被耶穌指出來(約翰福音13:21-27)。當他看見自己所出賣的事被全體同僚知道了,而耶穌真的因他的出賣而被釘死時,他懊悔萬分,把出賣耶穌的金錢還給祭司,然后走出去上弔自殺死了(馬太福音27:5)。猶大后悔出賣耶穌,而自取灭亡的事也曾被先知撒迦利亚所预言13

2.基督教是建立在安拉制造的騙局上?

如果那個被釘死的人容貌給安拉改變成耶穌模樣,安拉能怪耶穌的門徒把他錯認為耶穌嗎?他們四處傳揚耶穌被釘十字架,他們甘心為福音的緣故,就是為傳耶穌為了拯救世人脫離罪惡,而代死又復活的信息來犧牲生命。難道他們沒有發現整個基督教的信仰,是立根在安拉的一個騙局上?是安拉自己制造出來的幻象?這替代的理論把安拉變成宗教史上最大騙局的源頭。解說這理論的人也許才是曆史上最大的蒙混欺騙,它已經把數以億計的穆斯林,困在不信之中長達十四個世紀之久。人若肯對耶穌基督的曆史仔細研究和分析,必能看見穆斯林的解說充滿了太多的謬論。

3.穆斯林進一步發明另一種“昏死理論”

用古蘭經模糊不清的講論建立“替代的理論”本身就站不住腳,其不攻自破的弱點,令许多穆斯林的作者转而攻击耶稣钉十字架的圣经记录。他们企图再用另一种所谓的“昏死理论”学说来推翻耶稣曾死在十字架上。近代有些穆斯林认为,耶稣曾被钉在十字架上,但他并没有死去。他是在昏厥的情况下被拿下来的。后来他苏醒过来,在许多人面前出现,所以他从死里复活只是个幻想。这是伊斯兰教当中一派叫阿瑪迪亞Ahmadiyya的人,從他們一位生在十九世紀的印度教士阿墓Mirza Ghilam Ahmad的教导中得出来的结论14。這派別的跟隨者于1974年在巴基斯坦被当地的穆斯林,宣布他们为非伊斯兰的派别。不过他们的这个理论,却偶尔会被主流的穆斯林顺手借来攻击基督徒的福音。阿瑪迪亞Ahmadiyya理论的作者故意忽略福音書里有關于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全文記載,隨意地解經,只抓着某些經文,又斷章取義的來大做文章,說什么耶穌在十字架上并沒死亡,不过是昏倒。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他们如何胡乱讲解圣经的几个突出例子。

阿瑪迪亞Ahmadiyya的論點是說:在被捉拿之前,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福音26:39)」。他们的论点是说,耶稣根本不愿意受死,而安拉就派天使去帮助他,把他从十字架上快要进入死亡中救出来。很难看见耶稣如何可以从这样的帮助得到安慰,这样的说法是指耶稣还得忍受钉十字架的痛苦,直到昏死那刻才能被救出来!如果神愿意救他脱离死亡,他必会让他完全免去这一切!安拉既然要救耶稣,为什么要延迟拯救?为什么要让他接受一个既不需要,又那么悲惨的疼痛到昏死的地步15?按福音书的记载,耶稣早已预知他会被出卖,也会在耶路撒冷受害。如果他不想死,在当晚就可以逃离耶路撒冷,避过捉拿。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想到要与父分离就极其难受,因为他要把神对我们罪的愤怒都担在自己身上,他不愿抗拒神的意愿。在经历某种属灵界的争战下,他经历了极其的痛苦,几乎要死,汗流如大血滴,仿佛经历了某种灵界的生产之苦(路加福音22:44),以致天使需要来加他力量,让他能忍受人类历史上无可比拟的苦痛煎熬。我们看见等他祈祷完毕起来后,他已经得胜了。隔天在经历十字架上的痛苦直到死,耶稣一声疼痛的哀号也没哼出来。阿玛迪亚认为百夫长并没说明耶稣已经死了,这种猜测有可能对吗?依照惯例,罗马士兵要打断钉十字架之人的腿,通常这一击打能让受难者立刻休克,加速死亡。他们对两个同钉的囚犯进行断腿的行为,只是来到耶稣面前,看见他已经断气而没有打断他的腿(约翰福音19:33)。从这点穆斯林又可以想出很多争论点来。他们争议说罗马兵只是凭眼见,而没有真正地弄清楚耶稣是否已真正死亡。事实正好相反,面对军令如山的罗马兵丁,其实他们行事都非常小心和专业,也不会因一时大意行事而冒生命的危险。试看下列经文:「总督彼拉多诧异耶稣已经死了,便叫百夫长来,问他耶稣死了久不久。 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就把耶稣的尸首交给一位叫约瑟的官员(马可福音15:44-45)」。总督彼拉多对百夫长的答案颇为满意,因为罗马士兵若有任何失职的差错,后果会是非常地严重。

圣经记有这样的一件事,当天使将使徒彼得从监狱救走以后,那些看守的兵被罗马当局认为失职,都给希律王杀了(使徒行传12:19)。后来也有保罗和西拉被关在狱里,当他们开始赞美神时,突然监狱地大震动,狱门打开。禁卒以为保罗和西拉已从监狱中逃走了,就绝望的拔刀想要自杀(使徒行传16:27)。柯瑞(George Currie)论到罗马兵丁的军纪时说:「依照罗马法,凡擅自离职的兵丁必然处死。根据希腊史学家波力比亚(公元前198)的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兵士对罗马刑罚的极端畏惧,尤其在夜间守哨时,执行任务。波氏的描述是他亲眼所见的事,加上他是闻名的史学家,他的话当是可信的,也曾被许多人引用过」。柯瑞教授引用波力比亚的话说:「…凡疏忽夜间守哨之责者,或有偷盗、作假见证及自伤自身体者,均遭粗短棍之夹鞭刑。若因胆怯而在战争中逃亡者则处以死刑16」。由此可见,在罗马时期当兵的若失职或让犯人逃走,必难逃死罪。若因为一时大意没看清楚,让一个被判死刑的人逃走了,那他还能有什么好下场?若要升职到百夫长,那更不是容易的事。事实上没有人会比百夫长更为专业,更为可靠的见证人,来证明耶稣已经死在十字架上!

话说回来,虽然耶稣没被打断腿,但其中有一个士兵把枪扎入耶稣的肋旁,结果有血和水从他的心脏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这兵丁的动作再清楚不过了,这一扎就把耶稣心脏刺破的动作,已足以把耶稣给杀死了。贺顿医生Dr. Samuel Houghton是爱尔兰柏林大学有名的生理医学家。他对耶稣之死的看法如下:「耶稣在没被兵丁用矛扎之前已经死了。当兵丁用矛扎耶稣的肋旁时,才会有血和水流出来。根据我对人与动物的生理观察,及所作的种种试验中,我得知如下的一个结论:若我用一把与罗马兵所用之矛那样大小的刀,刺入尸体的左肋时(心脏部位),通常会有五种的可能情况发生:

(1)除了稍有血滴流出来,不会有其它的东西流出来。

(2)可能会有许多的血流出来。

(3)先有许多水由伤口流出来,最后带一些血流出来。

(4)有大量的水,再继而有大量的血由伤口流出。

(5)有大量的血,继而有大量的水由伤口流出。

「在前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最常发生在自然死亡的现象里;而第二种多发生在溺毙者或由于强烈的盐基酸中毒死后。这点我们可以用动物作试验,它也可能类似被钉十字架之人致死的原因。第三种情况发生在得肋膜炎、心襄炎和内部心脏破裂之后会发生的现象。以上三种情况,都是一般解剖学家所熟悉的现象。但最后两种例子,虽然如今已有生理学的原则可以解释。但如约翰福音见证耶稣被刺左肋时,所发生的现象:「有一个兵丁用枪刺耶稣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像这样的现象会发生,是属于比较少见的。因钉十字架而死时,会引起肺部充血,这与溺毙及盐基酸中毒而死的现象颇相似。第四种现象发生在受刑者在被钉十架前,已得肋膜炎的现象。第五种现象则发生在十架上的犯人,因心脏破裂而死。如果用刀刺他的左肋,就会有大量的血和水流出来。」

根据耶稣受难前的一个星期,我们知道耶稣没有得肋膜炎的可能。当兵丁用矛刺入耶稣的肋旁时,约翰见证记载说:先是大量血流出,然后是大量的水流出来,这可证明耶稣不是因肋膜炎而死。按照病理学,耶稣主要的死因,是由于身体、心灵过度的痛苦伤心,压力以致心脏破裂而死」。兵丁用枪刺耶稣的肋旁,不过是显示出耶稣为我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受到过度的伤心、压力痛苦,以致心脏破裂而死17

阿玛迪亚Ahmadiyya认为,犹太人怀疑耶稣是否已死:穆斯林再提出另一个论点是,犹太人领袖担心耶稣从十架上被拿下来时不过是昏死,所以请求彼拉多把他的坟墓封住,以防他逃走。这是基于犹太人对罗马官长说了这话:「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 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马太福音27:63-63)」。

再一次,穆斯林这样的论点只是断章取义的说法。经文的事实是犹太人并非怀疑耶稣是否已死,而是担心他的门徒会来偷走他的尸体,然后到处宣称他已经从死里复活,那么迷惑就大了。从犹太人的反应来看,有两点可以说明他们相信耶稣已经死亡: 第一,犹太人说耶稣“还活着”的时候,这句话就说明他们知道耶稣已经死去了。第二,犹太人是按着耶稣生前的预言来反应,是耶稣亲口说过他会被杀,然后三日后复活。他们不是担心耶稣有没有死,而是怕他的尸体被偷。这昏死的理论实在毫无实据,它不过是把自己的意思强加进字里行间,而不是得自小心研究的结果。这种种反对的理论惟一收效的,就是让人看到“替代理论”是如何令众多的穆斯林感到尴尬。另一方面,“昏死的理论”不外说明他们又是如何无所不用其极地攻击圣经的记载。

  1. 证明耶稣基督的受死符合赎罪的预言

就这论点,首先要提出两处的古兰经文:古兰经43:63「当尔撒(耶稣)带着许多明证来临的时候,他说:我确已把智慧带来给你们,以便我为你们解释,所争论的一部份律例」。古兰经61:6「麦尔彦之子尔撒曾说:我确是真主派来教化你们的使者,他派我来证实在我之前的讨拉特(旧约)…」。以上两节古兰经文提示说,在耶稣基督的身上,会有许多有关他工作和身份明明白白的证据。远在耶稣降生数千年前,神在旧约圣经之中,已预告有件奇事将会发生,就是在犹太民族之中,要降生一位救主,他的第一次来与第二次再来,他的品格,他的工作,他的遭遇,生前死后,神都预先藉先知们豫言得非常详细准确,而这一些的豫言,约有三百多处。果然在耶稣基督第一次来临时,有大部分已在他身上应验。这些预言,神最先藉摩西五经(讨拉特)从耶稣的根源说起: 将来败坏魔鬼的那位先知将会称为“女人的后裔”:「我又要叫你(蛇:撒旦的预表)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世纪3:15)」。将要来临的圣者必生在犹大支派之中,「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平安)来到,万民都必归顺(创世纪49:10)」。大卫说要来的圣者必被称为神的儿子,「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先知耶利米说:他要生在大卫的后代家中,「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耶利米书23:5)」。先知弥迦说他出生的地方也是预先指定的,要生在伯利恒小城之中:「伯利恒以法他阿,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迦书5:2)」。他要经由处女而生,且是个极大的兆头: 以赛亚书7:14「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神同在的意思)」。耶稣基督他乃是道成肉身,具有神性的主:「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出生时有东方博士来献礼物:「他施和海岛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诗篇72:10)」。先知以赛亚说,当救主在世上时,他将要卑微被人轻看,厌弃:「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以赛亚书53:3)」。来临的弥赛亚,他要如何怜悯困苦伤心的人:「诸天哪,应当欢呼;大地阿,应当快乐;众山哪,应当发声歌唱;因为耶和华已经安慰他的百姓,也要怜恤他困苦之民(以赛亚书49:13)」。来临的弥赛亚会被人无故的厌恨:「无故恨我的,比我头发还多;无理与我为仇,要把我剪除的甚为强盛;我没有抢夺的,要叫我偿还(诗篇69:4)」。来临的弥赛亚如何受恶人围困:「有许多公牛围绕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他们向我张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狮子(诗篇22:12-13)」。如何行了许多大能的神迹奇事:「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吧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沙漠必有河涌流(以赛亚书35:6)」。遭受仇敌攻逼,欺凌辱骂:「你知道我受的辱骂,欺凌,羞辱;我的敌人都在你面前。辱骂伤破了我的心;我又满了忧愁;我指望有人安慰,却找不着一个(诗篇69:19-20)」。被犹大出卖三十块钱:「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犹大又如何懊悔地把钱丢回给祭司,最后祭司用这钱从一个窑户的手中买了块坟地,用来埋客死他乡的人士: 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窑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撒迦利亚书11:12-13)」。诗篇预告耶稣被吊起来,手足在十字架上如何地被扎:「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瞪著眼看我(诗篇22:16-17)」。在十字架上将受到反对的讥诮嗤笑:「凡看见我的都嗤笑我;他们撇嘴摇头说,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他罢;耶和华即喜悦他,可以搭救他吧(诗篇22:7-8)」。怎样的挂在烈日下口渴难忍:「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蜡溶化。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我的舌头贴在我牙床上。你将我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诗篇22:14-15)」。耶稣忍受一切的苦处时,并不开口:「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要怎样的被挂在木头上受死,成为救赎的根据:「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火蛇,挂在杵子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杵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数记21:8-9)」。他要被摆列在罪犯之中(有两个强盗一在左,一在右的和耶稣同时被钉),为我们担罪,并为害他的人代求: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以赛亚书53:12)」。耶稣受难时,将要如何的被人分了外衣,又为他的里衣拈阄 :「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8」」。在怎样的情况下会有人同情他给他喝了醋水:「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篇69:21)」。如何在亚笔月十四日如赎罪的逾越节羔羊般被杀:「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把羊羔宰了(出埃及记12:6)」。怎样的遇害时一根骨头也不被折断:「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12:46)」。怎样的为人类的罪恶作了赎罪的祭物:「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以赛亚书53:10)」。要怎样的被葬于一个财主之坟墓:「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以赛亚书53:9)」。要怎样的从死人中复活,不见朽坏:「他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篇16:10)」。要怎样被接上升,成为至高,并带下神的同在:「你已经升上高天,掳掠仇敌;你在人间,就是在悖逆的人间,受了供献(礼物),叫耶和华神可以与他们同住(诗篇68:18)」。要怎样的被神高举,坐在神的右边:「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诗篇111:1)」。照着神的计划,成为了神与人中间永远的大祭司:「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耶稣基督的一切生平,都一一地被众先知预先告示出来,记录在旧约圣经之中(写于纪元前一千五百年至四百五十年间)。这些预言,是由大约四十位先知,在不同的时代,自神那里透过众先知书的预言这里一些,那里一点,最后还要完全在一个人身上应验,照理是绝不可能的事。但自耶稣基督降生以后,这些预言都一一应验在他身上,分毫无差。请问穆斯林朋友,谁能先画一人,以后果然生出这样的人来呢?三千年前,有谁预知孔子将要降生吗?再看各宗教的创教教主,哪一位在他降生以前,已经在圣经里有预言的发出呢?没有一个,完全没有! 这些预先宣告耶稣来临的先知,他们虽未见过耶稣,却凭着神的启示,将那要降世成为世人之救主的耶稣基督,从各方面将他的来历,工作,身前与后世描写得淋漓尽致。这些先知不是生在同一时代,也不住在同一个地方,他们无法串通,无法捏造。

基督教已有百分百的宗教历史及考古学的鉴定,这些预言的记录最早是在摩西的时期(耶稣前1,500年)开始,最迟到基督降生前四百五十年的玛拉基先知书写成以后,旧约正典终于全部完成。犹太人在耶稣降生前四百年,就已经鉴定了全部旧约圣经的正典。旧约圣经在纪元前二百五十年前,已经从希伯来文译成了希腊文(名为七十士译本),被当地的人念读了。可见预言耶稣之事迹,最少是在耶稣降生四百年前就已鉴定。所以在旧约之先知与新约传道人之间,两造有三百多年之间也绝对无法串通。这一切关于救世主奇妙降生之预言与他的一生和工作要如何奇妙地完成,不过证明耶稣基督真是神的儿子,人间的救主。也叫那肯虚心寻求真理与道路的人类,没有一个会错认神所赐下的救主就是拿撒勒人耶稣基督。感谢赞美主。

(三)耶稣被钉十架,被埋葬确实是历史的事实

塔西都Tacitus (公元55-120年),一位与耶稣同一世纪的罗马著名历史学家,写下这样的记录:「耶稣基督被犹太地的总督彼拉多加以处死。然而和他相关的错误迷信,被压制一陣子,再次传开来,不只在祸根源头犹太地區,连罗马城也受到了影响18」。修多留Suetonius此人是罗马史学家,罗马皇帝哈德理安(Hadrian)宫中的大臣,专门负责编纂皇家史记。於公元120年间写道;「在革老丢皇帝年间,有些犹太人因着一位叫基督的人的煽动,带来了某些的“扰乱”。这位基督指的就是耶稣基督,所记的这件「扰乱」很可能指的就是使徒行传18:2所记载的事件,发生于公元约五十年间。马拉巴Mara Bar-Serapion, 一位叙利亚作者,于公元七十年,圣殿被毁以后,提及早前有位叫犹太人的王的耶稣被处死19。犹太地的「他尔木Talmud」把耶稣称为“潘特菈之子”(Ben Pandera)及“潘特菈之子耶稣”(Jeshu Ben Pandera)。许多学者都认为潘特菈(Pandera)这个字是经由希腊文童贞女Parthenos一字曲解而来,等于称耶稣是“童贞女之子”。犹太“他尔木Talmud”中之《智者之书》(Baraila),其中评语极具历史价值:「逾越节的前夕,他们把拿撒勒的耶稣挂在木头上。在此之前四十天,传令官就宣布拿撒勒人耶稣可能将被乱石击死的消息,因他广施巫术,以欺骗手腕引诱以色列人误入歧途。凡知任何有关此人之事的学者均可前来为他辩护,但是他们当时找不到任何人能为他争辩,于是在逾越节的前夕就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了」(Babylonia Sanhedrin, 43a)。达卢士Thallus, 生于撒玛利亚的一位民间历史学家,约于公元52年间,记载了耶稣受死时,有巨大的黑暗临到全地(从正午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路加福音23:44))。这一段提及“日蝕与黑暗”的记载已经失落,但他的记载曾被第三世纪的朱利安Julius Africanus 所引述20。犹太著名历史学家约沙法Flavius Josephus生于公元37年,此人乃犹太史学家,十九岁时成为法利赛人(犹太的宗教法师)。公元66年时成为加利利反抗罗马帝国统治的犹太军队司令,被掳后则归顺罗马军总部。以下是他所说的一段话:「这时犹太地出现一位名叫耶稣的聪明人。他能行神迹与奇事,又是许多喜欢追求真理之人的导师。跟随他的人除了犹太人以外,还有许多外邦人。这人就是基督,但罗马巡抚在我们的上层人物的怂恿下,判他钉十字架。从起初就爱他的那群人一直没有离弃他,因为他在死后第三天又复活了。众先知曾预言他的复活以及许许多多有关他的神迹奇事。基督徒就是从基督得名的,直到今天他们仍未完全绝迹」21。以上各种记载证明在罗马帝国时代,从没有人怀疑过耶稣钉十字架的史实,即使是基督教的敌人也不曾怀疑。

1.圣经清楚交代是谁拿走耶稣的身体

圣经的四本福音书,对耶稣的身体如何被人善后,都有清楚的交待。马太福音27:57-58记载:「有一财主名叫约瑟,是从亚利马太来的,他也是耶稣的门徒。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就吩咐给他」。马可福音15:42-45:「到了晚上,因为是预备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亚利马太的约瑟前来。他是尊贵的议士,也是等候神国的人。他放胆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诧异耶稣已死,便叫百夫长来,问耶稣死了久不久。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就把耶稣的尸首赐给约瑟」。路加福音23:50-52:「有一个人名叫约瑟,是个议士,为人善良公义。众人所谋所为,他没有附从,他本是犹太亚利马太城素常盼望神国的人。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约翰福音19:38-40:「有亚利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的作门徒。他来求彼拉多,要把耶稣的身体领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稣的身体领去了」。

2.约瑟如何处理耶稣的身体

约翰福音19:39-42:「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里去见耶稣的,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他们就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在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有一个园子,园子里有一座新坟墓,是从来没有葬过人的。只因是犹太人的预备日,又因那坟墓近,他们就把耶稣安放在那里」。马太福音27:59-60:「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磐石里的。又把大石头滚到墓门口,就去了」。路加福音23:52-54「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就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石头凿成的坟墓里。那里头从来没有葬过人。那日是预备日,安息日也快到了」。马可福音15:46-47:「约瑟买了细麻布,把耶稣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凿出来的坟墓里,又辊过一块石头来挡住墓门。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都看见安放他的地方」。 约瑟之所以会把自己所预备的坟墓让出来,因为他是暗中作耶稣的门徒的。又因时间已经快到安息日,犹太人的律法规定:安息日是不能工作的。那地离城很近,他们必须尽快的作完安葬的工作。最后,如果说耶稣没有死在十字架上,没有埋葬这回事,那么为何犹太人会要求彼拉多,派兵去看守耶稣的坟墓呢?

3.犹太的官长们如何反应

马太福音27:62-66「次日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天,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就对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罢,尽你们所能作的把守妥当。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丁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假如耶稣没有死,身体没安放在坟墓里,新约圣经就必然没有这样的见证记载。我们对有关耶稣如何被受审定罪,受死埋葬的细节,要比任何一个人的细节还要清楚;比旧约任何一位先知,先祖,君王;比巴比伦王、埃及王、罗马皇帝,比世上任何伟人还要详尽。我们知道是谁要求杀耶稣,谁下的命令,谁把他尸体取走。我们知道他被葬在哪里,那坟地有个小花园,坟地主人的名字是谁。我们有四个当年的见证人,他们写书见证他们所见,所闻,各书卷从各自的观点来写,内容不但一致,也互相补充。

马可福音是在耶稣升天十五年后,由耶稣的首席门徒彼得口述而写下。马太福音是由目睹耶稣受难的十二门徒之一的马太所写。他曾是个税吏长,当年在犹太社会有一定的权柄地位。约于耶稣升天二十五年后写下。路加福音是由医生路加所写。他定意要给后世一个清楚的交待,曾详细查考一切有关耶稣的事迹,地点,事件,人物而把所得的第一手资料,以负责任的态度,用历史的观点,将原本的事实呈现给后世的我们,约写于耶稣升天三十年。约翰福音是由门徒约翰所写。他是门徒当中年纪最轻的。他被称为主所爱的门徒,曾在十字架下亲眼目睹耶稣断气。约写于耶稣升天四十年后。这四位当年的见证人,并不是隔了许多年日道听途说,取些路边社的消息,而妄自给后世的人做不确实的见证。他们都是当年直接与耶稣有关连的人物,亲身经历所发生的一切事。他们的见证确实是十分地可靠。而值得一提的是:当年每一位跟从耶稣的门徒,最后都以殉道来见证所信的道。

4.当年耶稣受难历史现场的记录与证物

(1)耶稣的葬衣:依照当年犹太人的习俗,安葬死者的工作一般包括洗尸体,然后用大约一尺宽的细麻布,从腋下直到脚踝紧紧地裹上。头部则用另一片细麻布缠系好,接着再用有黏性的香料抹在布缝之间。这种香料一方面可以防腐,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当贴剂,将尸体身外的细麻布贴成一片。干了时,就会变成一个个坚硬的外壳。我们知道当耶稣要被安葬时,尼可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他们是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约翰福音19:39)。

(2)墓前的巨石:马可福音15:45-46:「约瑟买了细麻布,把耶稣取下,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一个从磐石凿出来的坟墓里,又滚过一块石头来挡着墓门」。关于这块大石的重量,索本(T. J. Thorburn)教授说:「从第二世纪所发现的《贝德抄本》(Godex Bezae)中,我们看见其中的马可福音针对十六章4节在括弧中,另有一段注释(此抄本现存于剑桥大学图书馆中),其中注道:“将他安放好后,约瑟将一块20人也滚不动的石头放在墓门口。”我们首先要了解文士们抄写经文的规矩,才能了解索本博士所作之观察为何重要。假若文士要记录自己的注释,他只能将自己的意思写在书页边缘的空白中,但不能抄在正文内。我们也可以说书中加的注释,可能抄自更早的版本,也许是抄自第一世纪的原稿,所以这段注释很可能是一位亲眼见这墓石之人所加注的22」。这么大的一块石头,是所有想进入埋葬耶稣坟墓之人的重大难处。马可福音16:1-4的经文告诉我们,这样大的石头不是用来抬上位置的,而是用「滚」过去的。通常的设计是,墓石一经置入凹凸的位置,要想再「滚」回来,就十分困难和费事了。换言之,当大石把墓门堵住了,就再也没有人能静悄悄地把墓门打开。

(3)封官印的坟墓及看守的兵丁

马太福音27:66「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丁,封了石头,将坟墓保守妥当」。亚历山大·伯卢斯(Alexander B. Bruce)写道:「圣经用了『封了石头』,这四字更显示出犹太人备加防范的措施。封石的方法乃是将一条细绳拉过大石表面,再将绳之两端封于大石之上。这些聪明的犹太人是尽了最大的心意,来防范尸体被盗和人为的迷惑23」。封墓的工作是在罗马兵丁的监视下进行。他们被派来护卫代表罗马权柄的封印,目的是要防止有人把耶稣的尸体偷走,而假说:“耶稣复活了”。这些兵丁,连面对一个垂死的人,都能狠心脱下他的外衣将它瓜分。他们有可能礼待来干犯罗马权柄的人吗?犹太人及罗马当局的这项安排,正好为主耶稣的复活与那空墓,绝不可能出于门徒的使然,提供了更有力的见证。这些罗马兵是否有可能失责,守夜时睡着了,结果耶稣的门徒来,把尸体偷走了?根据公元前二世纪有位希腊史学家,波力比乌Polybius的史记:「依照罗马法,凡擅自离职的兵丁必然处死。凡疏忽夜间守哨之责者或作假见证者,或有偷盗及自伤身体者;均遭粗短棍之夹及鞭刑;因胆怯而在战阵中逃亡者,则处以死刑24」。来到耶稣的时代,罗马帝国军纪更为严格。这些训练有素的兵丁,他们绝不可能在站岗时,跑去睡觉,以致招来杀身之祸。

(4)是谁将耶稣的坟墓打开

马太福音28:2-7,11记载:「忽然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滚开,坐在其上。他的像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吓得浑身乱颤,甚至如死人一样。天使对妇女们(想看耶稣是否有被好好安葬的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并且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在哪里你们要见到他。看哪,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她们去的时候,看守的兵丁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奇哉,神的怜恤,历史的见证人告诉我们:是天使介入了这已被罗马当局封印了的坟墓。介入的目的,是要回答耶稣先前所说的:“三天后,我必复活”,这话是否会实现或者出于人为的欺骗?这也是犹太祭司长想要防范的。介入的力量不是来自地上,不是来自门徒之使然,也不是来自罗马当局,或犹太当局之使然。而是来自天上。这从天上来的公平介入,平息了人间一切的争议。天使介入的目的不过是要让历史的事实来说明它的真相。

(5)天使的介入如何道出真像

A.受保护的历史案发现场:约翰福音20:1-8:「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还黑的时候,抹大拉的玛丽亚来到坟墓那里,看见石头从坟墓挪开了,就跑来见西门彼得和耶稣所爱的那门徒(约翰),对他们说:有人把主从坟墓里挪了去。我们不知道放在哪里。彼得和那门徒就出来,往坟墓哪里去。两个人同跑,那门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坟墓。低头往里看,就见细麻布还放在哪里,只是没有进去。西门彼得随后也到了,进坟墓里去,就看见细麻布还放在哪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另放在一处卷着。先到坟墓的那门徒也跟进去,看见就信了」。「马利亚(不是抹大拉的马利亚)却站在坟墓外面哭;哭的时候低头往坟墓里看,就看见两个天使穿着白衣,在安放耶稣的身体的地方坐着,一个在在头这边,另一个在脚这边…(约翰福音20:11-12)」。

我们必须明白为何天使打开空的坟墓以后,还要看守在空了的坟墓里?而且一个站在安放耶稣头部之处,另一个站在安放耶稣脚部之处呢?答案是非常明显的,天使没有碰任何的东西,只是在保护历史性的现场实况给世人。因着天使介入现场的保护,才能使我们得知:当墓门被打开后,安放耶稣尸体的坟墓内,真正的实况是怎样的。案发现场的实况,在所有的法定案件中,都能决定判决的实况。如果,你是位律师或者查案的警官,就知道真实现场的情况,对案件说明起了怎样的判决作用。以天使大有能力的保护,就再没有人或其它受造之物能越过他们,擅自改变坟墓内的实况。奇哉,妙哉,就人类所得关于埋葬耶稣之墓地的现场实况,被天外来的中介者,加以完整保留。圣经所记载的,才是那真实的,绝对原本的案发历史实况。

B.看见就信的现场实景:按天使为我们保留下来的现场实况来看,当年耶稣坟墓的里面,并非完全空无一物。年青的约翰告诉我们,他比彼得先跑到坟外往里面看。他看见卷着的细麻布和裹头巾。然后彼得也到了,他胆子大一些,直接走进去看,约翰也跟着进去。经文说他们看见细麻布和裹头巾是分开的。“他看见“这字在希腊文是Theorei,这字的意思是“详细查看”。彼得清楚的看见,裹耶稣身体的细麻布及裹耶稣头的头巾,两者没有放在一处,分别各自卷着。我们知道耶稣被约瑟安葬的时候,是按犹太人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及头部,分别用细麻布及裹头巾裹好了。所用的香料约有一百斤,当他们在裹耶稣的身体及头时,他们已把香料用上了。三天以后,这些香料与细麻布及裹头巾,就会与尸体粘为一体了。假设有人能在罗马兵的看守下,把耶稣的身体偷走,那他一定不会,也没有必要撕开裹尸布和头巾,把它们留下,而独自背起耶稣赤裸的尸体逃走。又假设,这人把耶稣赤裸裸的身体偷走,留下细麻布和裹头巾。所留下的必是撕开、拆散、切割、剪破的情况,而香料必伴随着剪破的裹尸布和裹头巾散落满地。但约翰告诉我们,他和彼得所看见的却是,裹尸布和裹头巾两者保持着完整,卷着的形状。「卷着Entetuligmenon」,这字在原文的意思“原本倦着”;指保留为“原本倦着的状况”。换句话,不论是裹身体的细麻布或者裹头巾,仍保存原本卷着中空的状况,存留在石棺上。约翰福音20:7「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另在一处卷着」。犹太人用来裹尸的布共有两块,一块裹身体,一块裹头部。因此,用来裹耶稣身体的布与用来裹耶稣的头巾,原本是不同的两块布。当两者都呈现中空,又没有尸体在里面时,在现场就会看见是卷着,各自分开一处的情况25。我们从约翰所记载的知道,裹尸体的细麻布和裹头巾,并没有离开石棺的位置。从约翰福音20:12的经文记录,可以得知这样的情况:「见有两位天使,穿着白衣,在安放耶稣身体的地方坐着。一个在头,一个在脚」。约翰什么时候知道埋耶稣的人是如何摆放耶稣身体的呢?约翰必是进来以后,亲眼看见裹尸布的原况位置,才知道头和脚在石棺台上是如何摆放的。后来从马利亚的分享,说看见天使出现在案发现场,约翰有熟悉的同感,而记录下有一位天使是如何地站在摆放耶稣头部之处,另一天使站在摆放脚部的地方。天使站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在守护着这历史现场的实况。细麻布,裹头巾照着原本卷着的状况,以及不见了的是耶稣的身体,乃是耶稣复活了最大历史现场的证据。门徒约翰与彼得,当他们来到案发现场,看见耶稣复活的身体,如同金蝉脱壳般,从裹尸布里出来了。因此,圣经说彼得和约翰看见现场情况,就立刻信耶稣已经复活了。这样的历史事实与见证,岂是“替代论,昏死论”能够推翻的吗?

 

三.伊斯兰抵制三位一体的神观

 

(一)古兰经对“三位一体”的解说

 

 

穆斯林认为古兰经已经清楚否定,“三位一体”是一种错误的神观。神是独一的,而非三位,说安拉有伙伴成为极大的亵渎。“三位一体”这字虽然在古兰经里找不到,但古兰经的内容,却以基督教的神观为假想敌,处处包含否认“父与子”的信仰。明显地,伊斯兰信仰一开始,就致力于反对基督徒对神观的理解。它压根儿就没用心去理会基督教对“圣父,圣子,圣灵”的教义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反而一再认定这些概念是从异教思想衍生而来的。最耐人寻味的是,古兰经宣称基督教的“三一神”指的是“耶稣,马利亚和安拉”的组合!古兰经有几处经文,将基督教的神观,界定为多神论及亵渎神的。古兰经4:171「你们不要说三位。你们当停止谬说,这对于你们是有益的。真主是独一的主宰,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他绝无子嗣」。在这里“三”字是Thalathah,一个非常普通的古兰经用字,共出现十九次。它的意思常是“三”,是不可能被翻译成“三位一体”的。因此这里的“三”,严格说来和圣经的“三位一体”是两码事。不能把安拉说成是“三”的命令,也记载在另一段经文里。该段经文原是劝勉基督徒不要在他们的信仰里夸大: 古兰经5:73「妄言真主确是三位中的一位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用来表达“三位中的一位”的字是Thalithu Thalathah。这里的意思并没有具体地提到三位一体。

经文的意思也只在于“一和三”的分别,并不带有“既是三又是一”的意思。古兰经5:75「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只是一个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去了。他母亲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们俩也是吃饭的」。 这节古兰经的论点很直接,尔撒(耶稣)和他母亲麦尔彦(马利亚)都只是人。尔撒虽然是安拉的信使,但他和那些在他之前出现的先知并没有分别。他的母亲也只是安拉的义仆。总得来说,他们都是要吃东西来维持生命的人类,怎么会是与永恒的安拉为同等的神呢?在穆罕默德当时代的阿拉伯,还有其他宗教群体如犹太教,亚流派、聂斯多留派Nestorian26 和一神论者Monophysites等。他们对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信念或许都有些排斥和不能理解,但说到“三位一体”时,却从没有把玛丽亚也包括在“三位一体”里面。古兰经明显地是把基督教的教义误解了,“三位一体”变成了“耶稣,马利亚和安拉”三位的组合。更奇怪的是,安拉在这里竟被排列在第三位。在基督教的教义,“三位一体”中的圣父总是排在第一位的!古兰经明显是不晓得基督教里有关“三位一体”里神性的合一教义。有趣的是,以上三段评论“三位一体”的经文,都是属于穆罕默德最后收进古兰经的经文,看来是在他工作后期才更多风闻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论。而他又没有机会去探究基督教的”三位一体”到底真正代表什么。从他的“耶稣,玛丽亚,安拉”组合看来,穆罕默德确实不晓得,在基督教信仰里”三位一体”是包括那几个位格。古兰经宣称其经书中的信仰内容,就是当年摩西,耶稣基督所传的内容。如果说安拉就是圣经和古兰经的启示者,很难明白为什么安拉后来给穆罕默德启示时,会犯下这么大的错误.古兰经的神观表达和基督教的教义,实在有很多的差异。历史里所有基督教主流教会,包括天主教、复原教和东正教所持守的传统,直到今日所信仰的 “三位一体”,一直都是“圣父、圣子、圣灵”或者“神,神的道,神的灵”。玛丽亚从来都不曾是也不会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位。古兰经还大言不愧地说;当尔撒麦西哈(耶稣基督)回到天上时,他在神面前,还亲口否认了“三位一体”的信仰呢!古兰经5:116「当时,真主说:麦尔彦之子尔撒啊!你曾对众人说过这句话吗?『你们当舍真主而以我和我母亲为主宰』。他说:我赞颂你超绝万物,我不会说出我不该说的话。如果我说了,那你一定知道。你知道我心里的事,我却不知道你心里的事。你确是深知一切幽玄的」。 这里说马利亚也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位。视马利亚为圣徒而要求她成为代祷者,这是罗马天主教和埃塞俄比亚教会,特别是后者的信念之一。这两教会在历史上有尊崇马利亚为神圣的母亲,但她从没有被视为天后或者具有神性。她只被视为圣人,代祷者。因为天主教对玛丽亚的某些尊重,有时确实会造成教外人士的误解。虽然教会对马利亚也有尊敬的态度,但从来没有任何基督教会曾把她视为“三位一体”里的一位。两千多年来,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乃是:“圣父,圣子,圣灵”,或作“神,神的道,神的灵”。

(二)穆斯林认为,圣经没有启示“三位一体”

穆斯林经常提出一个见解,认为圣经并无任何地方教导神是三位一体的。犹太人相信神只有一位,希腊人和罗马人则是多神论者。教会为了让双方面都能接受,就提出了三位一体的这个论调。穆斯林认为这是对独一神的最大冒犯,“神是独一的”亦是古兰经里最基要的信仰。穆斯林认为任何与安拉对等的说法,都是Shirk“以物配主”,这是最严重,也是惟一不可以得到赦免的罪。古兰经4:48:「真主必不赦免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免比这差一等的罪过。谁以物配主,谁已犯大罪了。」古兰经112:1-4「你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 穆斯林从小开始,就会背诵上述两段经文,这被视为古兰经里最伟大的一段,其份量足抵全书三分之一的益处。穆斯林还喜欢振振有词地问,“一位神怎么可以有三个位格?”“若耶稣是三位一体里的神,当耶稣死时,神也死去吗?”“基督徒你们是在敬拜三个神,是犯了僭越的罪。圣经强调神是独一的神。你们的教义和你们的圣经并不一致。你不能把三个位格放在一位神里”。穆斯林亦会如前所提的,争辩圣经里根本没有“三位一体”这词。就让我们从圣经找出这教义的真凭实据。首先,我们必须先申明,基督徒由始致终都坚信:“神是独一的真神”。这是新旧约圣经的教导。有一位犹太宗教司问耶稣基督:「旧约中最大的诫命是什么?」耶稣基督回答他:「第一要紧的,就是:以色列阿你们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其次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马可福音12:29)」。使徒保罗有一次给初期教会写教义时说:「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哥林多前书8:4)」。圣经清楚地教导“神是独一的”,基督徒也一直如此地信。到今天为止,穆斯林总误解基督徒所敬拜的神有三位,而不是一位。有时穆斯林会说:“基督教的内容,让人感觉神像个住家男人,有妻,有子”。穆斯林会有这些观点,全是因为他们以天然,生理,情欲的角度来理解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观点。基督教所信的三位一体,是“圣父,圣子,圣灵”。也许我们采用另一个角度去理解,会比较容易明白,那就是:“神,神的道,神的灵”。这样的观念在古兰经中确实是存在的。

(三)认识圣经的三一神观

面对穆斯林,的确有必要强调圣经所启示的神是“三位一体”的;即“圣父,圣子和圣灵”,或者“神,神的道,神的灵”。以下是一些符合正统基督教会的说辞:

1.神=圣父

“父”是新约圣经中对神最普遍的称谓,对神这样的形容甚少见于其他宗教,在伊斯兰教更从未如此。耶稣常常称天上的神为:「我天父(马太福音18:10」;「你们的父(路加福音12:32)」;「父(约翰福音14:12)」,当他祷告的时候,他更是直接了当地说「父啊(约翰福音11:41)」。这里当注意的是,当”神是我们的父”被提及时,所用的称谓很多时候是表达生命的关系,而非本质的关系。所以神不单是宇宙的绝对统治者,也是生命的给予者,生命在祂里面,但基督教信仰也相信,神永远都是超越自己位格以外的一切关系和本质。

2.神的道=圣子

神的第二个位格在圣经中被誉为“神的道;神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14)”;同尊,同荣,同质,与父神享有首要的关系。第二个位格按神的旨意道成肉身,被众先知预告为要来的基督(弥赛亚),基督的神性曾在以赛亚书7:14;9:6-7被预告出来。耶稣基督常说到自己是“天父”的儿子,其关系是绝对的,无疑的。『没有人认识子除了父,也没有人认识父,惟有子(马太福音11:27)』;『不尊敬子的,就不会尊敬那差他来的父(约翰福音5:43)』;『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耶稣从起初就是圣父的道(话),他与神同在,他就是神。在圣经中耶稣常被称作神的儿子,而天父自己也最少曾两次从天上发出声音,见证耶稣基督为:「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4:17;17:5)」。当基督教讨论“三位一体”这题目的时候,必须注意的是这些论圣父神和圣子耶稣的经文,惟圣父和圣子独享,任何人类都不能有份于它。

3.神的灵=圣灵

在整卷新约里,神的第三个位格也经常出现,那就是圣灵。圣灵明显地跟圣父和圣子享有紧密的属天本质关系。圣子从圣父那里差派圣灵来,圣灵是从父出来的,因此他是神自己的灵,他为圣子作见证(约翰福音14:26)。圣父因圣子的名差他来,圣灵会指教门徒想起圣子所说过的一切话(约翰福音15:26)。圣灵参透神一切的奥秘,他来为要重生信徒(约翰福音3:6),引导和护卫信徒进入一切的真理(约翰福音14:6)。

4.圣经里神是“三位一体”的声明:

(1)“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耶稣降生时:路加福音1:35:「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至高者(神)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2)“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耶稣受洗时:马太福音3:16-17「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如同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3)“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耶稣受试探时:马太福音4:1:「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撒旦的试探」。

(4)“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耶稣的应许里:约翰福音14:16-17「我(圣子)要求父(圣父),父就赐给你们另外一位保惠师(圣灵),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另外一位”,希腊文这字是ALLOS, 指同类中的另一位之意。

(5)“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大使命的内容:马太福音28:19-20「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教训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6)“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使徒给人祝福时:哥林多后书13:14「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彼得前书1:2「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加给你们」。

(7)“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耶稣的事工能力里:约翰福音3:34「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耶稣)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8)“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圣灵降临前:约翰福音15:26「我(圣子)要从父哪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神)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

(9)“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神和人的和好里:以弗所书2:13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在基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因为我们两方面藉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10)“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神的蒙召里:罗马书15:16「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

(11)“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神对人的悦纳上:约翰一书4:13-14「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神)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

(12)“三位一体”的声明,出现于救赎与神和好上:以弗所书2:17-18:「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因为我们两下藉著耶稣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论神是“三位一体”的旧约经文:

(13)“三位一体”出现在神的创造之工时:创世纪1:2「…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注意先是神的灵运行,接着是神“说”出话(神的道),事就成了。旧约圣经在这里将圣父ELOHIM,圣子(道),圣灵的同工启示了出来。

(14)“三位一体”出现在神传讲福音的计划里(耶和华,我,他的灵):以赛亚书48:16「你们要就进我来听这话,我从起初并未曾在隐密处说话,自从有这事,我就在哪里,现在主耶和华差遣我和他的灵来」。从上下文看,文中的“我”是指耶和华神,但这“我”来到下节,却作另一位格的耶和华。因此,这是旧约另一处强烈启示,神是独一的,但在自显中,他却不只限于一个位格。旧约大卫的诗篇中,启示了圣父对圣子说话;诗篇2:1-8「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他的受膏者说:我们要挣开他们的捆绑,脱去他们的绳索。那坐在天上的必发笑…那时他要在怒中责备他们,在烈怒中惊吓他们,说「我已经立我的君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受膏者说: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诗篇110:1-5「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能力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掌权。耶和华起了誓言,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5.神的定义

威敏斯特信仰问答篇(Westminster Catechism)给神所下的信仰定义,可以代表普世基督教徒,对神所持的共同信仰观点:

「只有一位,独一永活的真神,创造天地万物的神,他是至善至美无限的存在,纯正的灵,无形、无肉身、无实体、无欲、不变,不朽、永存、不可测度、全能、全知、至善、无上自由、无上的绝对;为着自己的荣耀,随自己不变和绝对正确的旨意行事;至爱、恩惠、怜恤、恒久忍耐,丰盛的仁慈与真实,赦免过犯,邪恶和罪孽;凡恒心寻求他的必得奖赏;同时,他的审判是无上公正,极其可畏;恨恶罪恶,又赦免过犯」。

(1)错误的“三位一体”神观:对理解基督教所持的“三位一体”观,常有两种严重的错误观:误以为是“三神论”;误以为“三位一体”是指神包括三位分离的神。此说主张只有一位神,却藉着三种不同的形态,角色启示自己。如同神在旧约时带上圣父的面具新约时带上圣子的面具,教会时代带上圣灵的面具出现。这不是正统基督教的观点。

(2)基督教的正确三一神观:神在历史中,藉着新旧约圣经的启示,向世人自显:创造天地的主是独一的真神,除创造的主以外,没有别神。创造的主神,在他的自显(藉着圣经)中,启示给世人得知:创造的神其位格,神性,荣耀,尊荣,权力和职能,全知,永恒,无限,属性,乃彰显于圣父,圣子,圣灵里面(神,神的道,神的灵)。圣父,圣子,圣灵,虽各自有位格,却是同尊,同荣,同工,同质,同源,合一,同心思,同意念,同性,三而一,永不分离,永不独断。圣父在圣子里面,圣子在圣父里面,圣灵从圣父,圣子而出,圣灵也是圣父,圣子的灵。圣父是计划创造、救赎、赐生命的独一主宰;圣子,圣灵则是计划创造、救赎、赐生命的独一主宰。

 

 

(四)古兰经文隐藏着“三位一体“的启示

本文在前面“敌基督”的解说里,已经清楚看见“敌基督的灵”就是要来兴起那“否认父与子”信仰的。世界上只有伊斯兰的信仰是“否认父与子”的,因此伊斯兰信仰就成为唯一“敌基督”灵意的信仰。

伊斯兰信仰用“神不生养,也不收养”的这个帕子,把自己的灵眼蒙起来。穆斯林当然不会理解,也看不见神是“三位一体”的启示。虽然如此,古兰经在论到有关耶稣基督的启示时,却在字里行间中,启示出安拉是“三位一体”的:“安拉,安拉的道,安拉的灵”。最少有五、六处的古兰经文启示,古兰经的安拉,他也拥有这三种本质:“安拉,安拉的灵,安拉的道”:古兰经3:45「当时天神说:麦尔彦(玛丽亚),真主的确把从他发出的一句话(原文作道)给你报喜。他的名字叫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弥赛亚)尔撒(耶稣)在今世和后世都是有面子的」。古兰经66:12「真主又以仪姆兰的女儿麦尔彦为信道的人们的模范,她曾保守贞操,但我以我的精神(原文作圣灵)吹入她的身内,她信她的主的言辞和天经,她是一个服从的人」。古兰经4:171「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对于自己的宗教不要过份,对于真主不要说无理的话,麦西哈·尔撒,麦尔彦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麦尔彦的一句话(原文Kalimatuhu道),只是从他发出的精神(原文Ruh-u minh圣灵);故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他的众使者」。 古兰经21:91「那保持贞操的女子,我把我的精神(原文作圣灵)吹入她的体内,我曾以她和她的儿子为世人的一个迹象。古兰经2:252「我们给马利亚的儿子尔撒清晰的明证,我们以圣灵支持他」。以上的古兰经经文,重复的见证了;“真主”,“真主”“发出”祂的道(话)”,“真主发出祂的灵”。经文的实质见证是说:真主向玛丽亚发出“祂的灵,祂的话(道)”;这‘神的灵和神的话’,就来感孕玛丽亚,生下耶稣基督。古兰经还说:真主的灵进一步充满尔撒麦西哈:“我们给马利亚的儿子尔撒清晰的明证,我们以圣灵支持他”。我们可以理解那吹入玛丽亚里面的灵,就是安拉自己。安拉藉着他的灵,使尔撒与神自己相关连,使他尊贵,分别他为圣 。安拉说:“我们将我们的灵吹入他(玛丽亚)里面,这是对此的指示”。由于是圣灵吹入到她里面,是圣者安拉所为,所以,圣灵就是安拉的灵。而神发出的道,也就是神的道。因此,古兰经也同意并见证,古兰经中安拉的属性里,也具有“三位一体”本质:“安拉,安拉的灵,安拉的道”。这和圣经中耶和华神的“三位一体”属性;“耶和华,耶和华的道,耶和华的灵”的说法是一致的。基督教与伊斯兰信仰都相信“神的灵”就是神自己。若把神的灵解释为天使,那绝对是错误和亵渎的。

  1. 古兰经中安拉曾以人形向麦尔彦(马利亚)显现

古兰经有处经文描写,安拉曾以使者的形式或人形,向麦尔彦(马利亚)显现:古兰经1917「我使我的精神(灵)到她(麦尔彦)面前,他(灵)就对她显现成一个身材匀称的人」。这显现为人形的灵告诉玛利亚,她将要怀孕生子。他说:『我来报给你一个纯洁的儿子。』她说:『任何人没有接触过我,我又不是失节的,我怎么会有儿子呢』?他说:『事实是这样的,你的主说:这对于我是容易的。我要以他为世人的迹象,为从我发出的恩惠,这是已经判决的事情。』她就怀了孕,于是她退避到一个僻远的地方(古兰经1919-22)」。然而,在另一节古兰经文中,却把那位显现为人形的使者称为天神:「我的主啊!任何人都没有和我接触过,我怎么会有儿子呢?」天神说:真主要如此创造他所意欲的人。当他判决一件事的时候,他只对那件事说声『有』,它就有了(古兰经347)」。穆斯林一般都把这位天神理解为“天使迦百列”。问题是:穆斯林能够把“神的道,神的灵”解释为天使吗?由于古兰经是穆罕默德22年的传道生涯里的讲道被记录下来,编辑成书,它严重地缺少宗教历史的进程。它远不如旧约圣经用了1,500年来启示的宗教历史进程。古兰经约有900节经文是直接或间接引用圣经,但其中有不少出入,而穆斯林没敢将旧约圣经纳入他们的经书,成为他们经典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没法知道神对人类所启示的救恩历史的进程,如何成就在耶稣基督的工作和身份里。反观,基督教的旧约圣经,就是犹太人的全本旧约圣经。因此,基督教看清和掌握了全能神的救恩历史,包括神一切属性和恩惠的表达,以及耶稣基督如何完成了“神与人同在”。

  1. 旧约论耶和华神的显现/耶和华的使者

旧约圣经里记载全能的神曾以“人的形状”向人启示说话,例如出埃及记336记载神在何烈山从荆棘里火焰中向摩西显现。在出埃及记3:2又说:“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里火焰中向摩西显现”。那向摩西显现的, 到底是耶和华,还是耶和华的使者?“耶和华的使者”:并不能被视为一位天使,他是代表耶和华亲自地显现。「耶和华的使者」在4节与“耶和华”是交互替用的的名词。圣经学者路易斯Louis Goldberg给“耶和华的使者”,解释如下27:「这字词的希伯来文为Malak Yehwah。“耶和华的使者”代表神传达信息,是个超自然的“人物”。在许多旧约经文中,耶和华的使者等同于神,但在某些情况下,使者却又有别于耶和华。然而,一般来说,“耶和华的使者”、“耶和华”、“神”三个称号是可以交替使用的」。从圣经的应用可以理解,耶和华的使者传佳音,也传噩讯。夏甲从苦待她的撒拉面前逃走后,耶和华的使者向她显现(创世记177-14),向她保证说神已听见她的苦况,并应许她的后裔会多不胜数。她称祂为“看顾人的神”(创世记1613节)。耶和华的使者代表耶和华执行审判。祂在亚述营中杀了185,000人,拯救耶路撒冷免被攻击(列王纪下1935)。耶和华军队的元帅差遣约书亚为耶和华展开迦南的战役,就像摩西受差遣去见法老一样(约书亚记513-15;比较出埃及记35)。耶和华的使者曾向亚伯拉罕显现。祂制止亚伯拉罕献以撒,并赞赏他,因为他没有留下其独生子不献给神(创世记2211-18)。亚伯拉罕视使者为神,称那地方为“耶和华必预备”。

耶和华的使者与道成肉身的弥赛亚两者确实有关,这是无可否认的。玛挪亚(士师记139-22)遇见了耶和华的使者,便宣称看见了神。使者接受玛挪亚及其妻的敬拜。他也曾接受约书亚的下拜(约书亚记514-15)彷佛祂不只是使者,并自称为“奇妙的”,这字词跟以赛亚书96中,应用于那位将要来的神的儿子基督的用词相同。旧约耶和华使者的各种职责,预表了耶稣和好的职事。在新约中的圣经再没有提及耶和华的使者,因为基督/弥赛亚本身就是这位道成肉身的使者(希伯来书31)。如前所述,古兰经隐藏“神,神的道,神的灵”。由于古兰经浅白的启示,穆斯林没法建立相关的基要信仰。但在新约圣经的亮光启示下,基督徒是有足够的真理亮光来看明,神曾以“神,神的道,神的灵”来启示他自己。

3.圣灵的神性

基督教从已启示的真理中认识圣灵或神的灵,亦如耶稣基督那样,与神原为一。故此,圣灵也被尊为神。以下,我们要提出圣经为圣灵(神的灵)所作的见证,从中领悟圣父神,圣子耶稣和圣灵原是同尊,同荣,同体,同工,原为一的真神。

(1)圣灵是创造主:创世纪1:1-3「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神的道,圣子):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纪2: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原文作灵)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约伯记33:4「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诗篇104:30「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

(2)圣灵亦是审判的主:约翰福音16:7-11「然而,我(耶稣)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圣灵)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为我往父哪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

(3)圣灵亦是救赎的主:罗马书8:2「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里释放了我们,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4)圣灵具有位格:圣经启示神的圣灵是具有位格的,一如圣父与圣子皆有位格,所以圣灵也包含神一切的属灵,本质与位格。

(5)圣灵有心思(Mind):罗马书8:27「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Mind),因为,圣灵是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6)圣灵具有意志(will):哥林多前书12:11「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自己的意思分给各人的」。

(7)圣灵具有自己的计划:使徒行传16:6-7「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8)圣灵能对人说话:使徒行传8:29「圣灵对腓力说:你去贴近那车」。使徒行传10:19「彼得还思想那异象的时候,圣灵向他说,有三个人会来找你」。启示录2:7,17,29;3:6「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9)圣灵会担忧:以弗所书4:30「不要叫神的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10)圣灵参透万事:哥林多前书2:20 「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

(11)圣灵禁止人:使徒行传16:6-7「圣灵既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的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4.圣灵的属性

(1)无所不在:诗篇139:7「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指神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

(2)无所不知:哥林多前书2:10-11「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能知道人的事?照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知道神的事的」。

(3)永恒的:希伯来书9:14「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

(4)称为神:使徒行传5:3-3「使徒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旦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由于神的灵是无形无体的。就像风能感受到它,却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往何处去(约翰福音38)。因此,在信仰的应用上《神的道》则更多地被应用在人与神的互动上,好使人更容易认识神与神交往。

三位一体的教义是绝对独特的,任何宗教和哲学都没有类似的思想。如果不是从新旧约圣经的篇幅向我们启示出来,是没有人能把它创造出来的。它源自一个一神论主导的犹太经书圣经所代表的神是和旧约以色列的神完全一致的。基督教教义独特的地方是它讲到神有三个位格:神(圣父),神的道(圣子),神的灵(圣灵)。新约的作者(耶稣基督的使徒)并没花工夫去确定基督教里有关神的教义,也没作任何整理或解释。他们只是去传扬它!那是后世的基督徒学者,在解释他们的教导时,才把这教义系统化的拟定出来。马太、马可、路加、约翰、保罗等基督耶稣的使徒和其他新约作者,最关心的是传讲圣父,圣子和圣灵跟信徒的关系。他们的目的是要唤起人从心底 对神做出真诚信靠的回应。神不想我们去定义,分析或观念化祂,祂乃是愿意我们去相信,顺服和信靠他。祂不能被看见,不能被物质化,或教义化,他更不能被缩小成任何模样以至被人局限定义,但祂可以被认识和团契。至于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间的问题,重点并非在神的身份上面,而是我们有迫切需要得着神的赦免,接受他的圣灵,并且个别被圣灵引导去认识祂,成为它的儿女,以及最终承受他的国度。

 

5.圣父,圣子,圣灵,让神人关系更为晋升进

根据古兰经的教导,人最大的荣誉就是作安拉的仆人,他是我们的主和主人。我们需要的是顺服他的律法和相信末日的时候他会赦免我们的罪。对穆斯林来说,人并无保证能得神的眷顾,或在今生得到他的赦免,人也无从深入的认识安拉或者是跟他有个人晋升的关系。「凡在天地间的,将来没有一个不像奴仆一样,归依至仁主的(古兰经19:93)」。在同一章经文,古兰经宣称耶稣曾作过这样的宣告:「我确是真主的仆人(古兰经19:30」。所用的也是同一个阿拉伯字。根据伊斯兰教的教导,任何人在安拉之前的最高身份,就是作那神圣的主宰和审判者的仆人。故此穆斯林相信,他们生活纯碎是为了作神的仆人,赚取他的眷顾和盼望在复活来临时得到他的宠幸。比较起来,耶稣基督带给人类的盼望,比穆罕默德的要高尚好多。

 

(1)圣父:神为我们

根据伊斯兰的《圣训Hadith》,安拉有九十九个美名(al-asma 'jl hasna),这些都是他的德性。人若熟背它们就很可能有进入天堂的功德(Sahid Muslim卷四,1410)。前十三个美名按次序记载在古兰经59:22-24,先是Ar-Rahman(慈爱),接着是Ar-Rahim(怜悯),Al-Malik(主宰)和Al-Quldus(圣洁)等。根据穆斯林的苏菲Sufi派所言,安拉其实有一百个名字,不过只有Sufi派的伟大历史家才能得知那是什么。从基督教的角度看,若真有一个名字丢失,那就不应是第一百个,而是第一个名字,就是神在新约里最普遍的名字“万有的父”。因为,圣经一开始就说“神按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生命从神而来,耶稣基督要我们称神作“天父”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古兰经或者是其他早期的伊斯兰作品中,神的名字是从没有“父”这称谓。古兰经教导人在神面前最伟大的角色只是仆人,那神就只能作他们的主人(Al-Malik万王之王)。神作为创造者,祂被尊为王也是对的。但据古兰经的说法,神是造我们,赐我们生命及生养我们的主(穆斯林的求惠道词里有颂赞:养育我们的主),但在真理的应用上,他们却持相反的论调:神不生养也不收养,人不得称为神的儿女。圣经形容人类和神的关系是多重的;神是我们的主,我们的王,祂是我们的牧者,甚至称他是以色列的丈夫(何西阿书2:2)。当耶稣开始传道时,他不断教导神是所有信徒的父。如果神是赐我们生命的主,它也应该就是我们的天父,我们不一定就只能作奴隶,我们也可以是祂的儿女。仆人得赚取每天生活所需,他的主人不一定对他有任何感情,他只要求他做好他的责任。如果仆人不能尽本份,他随时会被解雇。他住的是主人房屋外面,或下人的住处。儿子知道他是父亲所爱的,他不会被父亲赶出家门。他不用赚取自己的地位,他生而有这个权利。他住在父家,有自己的房间。他所有的自由是仆人没有的,因为他知道父亲是为他着想的。做儿子的将来还要承受父亲的产业。那真正归信神之人的地位也是如此(以弗所书1:14)。他知神是爱他:「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约翰一书3:1)」。「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只有认识神是我们的天父,才能真正认识它那丰盛的爱;信徒既是祂的儿女,就有保证可以得着他的美意,和将来在天国里的位置。那“否认父与子”信仰的伊斯兰,绝对没法体会这样高尚的真理和恩典。

(2)神子:神住在我们里面

耶稣基督不但称自己是神的儿子,也常向门徒保证,只要相信他,就能从灵生而成为神的儿女。是耶稣甘愿舍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才可以看见神的爱完全地向我们展示,看见神与我们同在。神儿子取了人的样式,认同了人的地位。这三位一体神的第二个位格,以一个崭新和独特的方法把神和人带在一块儿。在这个前提我们若问穆斯林,安拉爱他们,为他们做了什么大事?答案各有不同。安拉有没有为穆斯林牺牲以表明他的大爱?古兰经的安拉能不能像当年的亚伯拉罕,为了爱神而预备把自己的儿子献上?伊斯兰对此并没有什么好的答案。只有在圣经三位一体神的启示中,你才可以看见神对人类伟大的爱被展示出来。「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4:10)」。「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8)」。在耶稣基督里,我们有罪得赦免的确信,也见到神对我们的爱到底有多伟大。穆斯林并不认识这样的爱。当古兰经讲到神的爱时,他只能在口头上被称为Al-Wahud-那爱的一位(古兰经85:14)。根据穆斯林的学者,它的意思只是安拉对那些跟从他的人表示接受而已。那并不表示他对人有任何的感情,或是为了表达他对人的爱,他准备做出任何牺牲。人为他们所宝贝贵的东西,都能做出牺牲的行动,许多穆斯林也想从这角度来认识神,无奈他们的信仰里没有这样的确据。只有在耶稣基督里,人们才会找得到这份真爱。就如耶稣基督曾说过这样的话:「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福音15:13)」。这是基督教最有力的见证。

(3)圣灵:神在我们里面引导

圣灵是三位一体神的第三位格。圣灵使我们认识,看到和经历到神的爱。耶稣多次提及信的人要接受圣灵。这不只是某个特别的属天能力,乃是神自己的灵要住在人里面,神以独特的方法(只对真信徒而言)亲自住在人里面。在这样的救赎真理里面,我们看见三位一体神的第三位格所带来的影响:神借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新约的作者并没花心思去定义或解释三位一体。他们认识神,确信神是爱我们,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这就是我们与祂建立关系所需要知道的。穆斯林常说:“Isha Allah愿主的旨意成就”。我们要如何知道主的旨意呢?圣灵就是神的灵,圣灵参透神的一切奥秘,只有圣灵能完全将神的事告诉我们(哥林多前书2:11-13)。这圣灵已经赐给了信耶稣基督是神儿子的人。又因为我们是儿女,神差派自己的灵住在我们心里面,让我们可以真正地呼叫阿爸父神:「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马书8:15-16)。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罗马书5:5)」。

除了认识“三位一体”的神和道理,没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让人类明白神的荣耀作为和神在我们身上要完成的工作。“三位一体”的道理,实在不是单靠逻辑就能讨论明白的教义。只有在耶稣基督来到世上,坦然地提到“父,子,圣灵”的教义时,这“三位一体神”的位格,才能被完全启示出来。也是在时候满足的时候,神的爱才在基督身上完全表达出来,我们也就藉着耶稣基督经历了神真实的本质。

 

五.本章结论

 

对穆斯林误解了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我们有以下的回应:

  1. 蘭經把“三位一”的教完全理解錯誤了;第二,由于穆罕默德不認識字,他不是借着史文獻來認識基督教,而是借着傳聞來認識基督教。陷入一知半解的差里。 第三,因穆斯林釆納錯誤知源,又沒機會自己去研究,繼續陷入信,基督教相信三位不同的神。基督教真正的教在穆罕默德之前,已在阿拉伯一帶為人所認識。一位在也的探Edward Glasse于1888發現一份有反埃塞俄比亞統治的記錄事件生在伊斯教成立之前。文章的日期是公元542年,比穆罕默德出生还早八十年。该文章以古阿拉伯文来书写,里面有句问安:『奉那最慈爱的,弥赛亚和圣灵之名』28也是聖經最常用來對安的方式:奉“三位一神”之名人祝福。基督教所的三位一,其真正本早在古蘭經成之前已在阿拉伯半島為人所知。古蘭經對這的完全誤導,只能咎于穆罕默德本人不字限。懂自己的阿拉伯文,更不用文和希伯文了。法考究和閱讀基督教的任何文籍,可想而知,穆罕默德只能靠聽別人的講論“一神學習知的依。穆罕默德陷入道的危,就成一件在所免的事。

1 Sweetman.《伊斯兰和基督教神学:第二部分》,(卷一2002),151-152。

2 扎夫鲁拉汗,《伊斯兰对现代人的意义》(London Broadway House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First published, 1962, 93

3 Spurr, Frederick C, Jesus Is God (London: A. H. Stockwell & Co, 1899), 227

4 Vincent, Marvin,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4 volumes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24), 181

5 Chafer, Lewis Sperry, Systematic theology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Press, 1947), 21

6 N. Geisler, Christ: The Theme of the Bible (Moody Press, 1969, Ed), 48

7 麦道卫,《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网络书籍 www.cclw.第2章,8.

8 Lewis, C. S, Merely Christianity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52), 40-41

9 Grounds, Vernon C, The Reason for Our Hope (Chicago: Moody Press, 1945), 34

10 Schaff, Philip,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8 volume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Reprint, 1962), 109

11 Schaff, Philip, The Person of Christ (New York: American Tract Society, 1913), 94-95

12 Schaff, Philip, The Person Of Christ (New York: American Tract Society, 1913), 97-98

13 撒迦利亚书11:12-13

14网络书本John Gilchrist,《面对穆斯林的挑战》,68http://answering-islam.org/chinese/index.html

15 John Gilchrist,《面对穆斯林的挑战》,69

16 Jamieson Robert, A. R. Fausset and David Brown (Eds.), A Commentary Critical. Experimental And Practical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Vol. V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48) 43-44

17 麦道卫著,《铁证待判》’第10章,174。

18 罗马编年史编年史十五卷44(Annals Xv. 44)

19 Bruce, F. F, The New Testament Documents: Are They Reliable? (Fifth Revised Edition. Downers Grove,. 69515:Inter-Varsity Press, 1972), 114

20 Klausner, Joseph, Jesus of Nazareth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25), 113

21 摘自约瑟夫著《犹太古事记》十八卷三十三章,约写于第二世纪(Antiq. xviii. 33

22 Hanson,Anthony(ed.),Vindications:Essays on the Historical Basis of Christianity (New York: Morehouse-Barlow Co., 1966), 1-2

23 Bruce, Alexander Balmin, (The Expositors Greek New Testament. Vol. 1-The Synoptic Gospels (London: Hodder and Stoughton, 1903), 335

24 Jamieson Robert,A.R.Fausset and david Brown (eds.), A Commentary Critical. Experimental, and Practical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Vol. V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48), 41-43

25 Peru, Paul William, Outline of Psychiatric Case-study (New York: Paul B. Hoeger, Inc, 1939), 529

26 聂斯多留派曾反对亚流派在基督论上的见解,但他们却又另外提出一个见解,认为耶稣的神性与人性是分开的,变成基督有两个位格的说法。于公元431年,在以弗所大公教会会议上,他们的两性论主张被认定为异端

27 网络文章 HYPERLINK "http://www.fhl.tw" www.fhl.tw,Louis Goldberg,《耶和华的使者》。

28 Answering-islam网络书籍John Gilchrist《面对穆斯林的挑战》,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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