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禁止再婚嗎?

 

神允許離婚嗎?

在馬可福音中,一些法利賽人來到耶穌面前,問他:「人休妻可以不可以?」在概述他的回答時,耶穌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這個說法似乎表示完全否認離婚和再婚的任何合法性。但馬太福音澄清,這並不是(他們)真正要問的問題。

從字面上看,在耶穌的時代,沒有一個以色列人認為神通過摩西給出的話語在允許離婚方面是完全錯誤的。(他們是對的!)事實上,沒有人在爭論是否允許離婚,而是爭論如何自由地(或不自由地)執行離婚。馬太福音提供了這個問題的一個更完整版本的問法,這樣就使耶穌的回答處在適當的語境下。根據馬太福音,一些法利賽人試探耶穌,問他:「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拉比們是怎麼說的?

保守的猶太教態度是將「不忠」(unfaithfulness)、「虐待」(abuse)或「遺棄」(abandonment)理解為離婚的唯一有效理由。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是法利賽(教派)拉比沙買(Shammai),而各種更現代的猶太詮釋者認為,男人有權以任何理由與妻子離婚(《巴比倫塔木德》(Babylonian Talmud),離婚(Gittin)90a)。後者的觀點的代表人物是另一位名叫希列(Hillel)的法利賽拉比。

換句話說,在耶穌時代的猶太社區裡,有許多不合理的(非法的)離婚,不符合神在摩西五經(Torah)中的指示。正是在這種無緣無故就離婚的環境中,耶穌引用這樣的話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在古代語境下閱讀

如果在21世紀的基督教語境下閱讀,似乎看起來耶穌禁止所有再婚。如果從第一世紀的猶太教語境來看,耶穌的說法不能被解釋為譴責所有再婚的總括的表態,而只是在涉及非法離婚的情況下。當耶穌面對這個問題時,他拒絕了希列派的法利賽人所教導的觀點(也就是可以憑藉任何理由離婚),而站在了沙買派的法利賽人和教導相反觀點的愛色尼人(Essenes)一邊。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Did Jesus Forbid Remarriage?」

https://lp.israelbiblecenter.com/lp-biblical-studies-content-did-jesus-forbid-remarriage-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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