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伊斯蘭教中的贖罪

分類:文章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通過用動物獻祭來贖罪,早在伊斯蘭興起之前就已經為阿拉伯人所知。阿卜杜拉-阿卜杜被救 ,是由他父親殺了一百隻駱駝來贖罪而得救。為此原因,敏娜賓特 – 娃伯慣於為她丈夫所單獨 擁有贖罪之榮耀而自豪,這是古蘭經中其他的人所沒有的。 (Kitb al-Mawlid, 作者:穆罕默德 – 巴尼克,第17頁)

在伊斯蘭教中,贖罪分為兩種:

(A) 通過善工;像禁食,施捨,奉獻,祈禱,朝聖,釋放被擄的,棄絕刑罰之事,避免犯大 罪和維持好一個家庭。

(B) 通過動物獻祭。



(A) 通過善工:

  • 古蘭經2:184說,若有人在齋戒期因為生病或是為旅行,吃了甚麼東西,他能作到的話, 就得另外禁食一天來代替它。不然的話,他就得付必要的補償金;用來幫助窮人。
  • 古蘭經2:196說,無論誰完成了大朝聖和小朝聖,必須獻上有價值的駱駝,奶牛或綿羊或 是在朝聖期間禁食三天,並且,當返回家中後再禁食七天。但是,如果任何人因為生病的原因 或是因為有急事不能去朝聖,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就得以禁食,或作其他的慈善活動,或 奉獻,祈禱來贖罪。
  • 小朝聖和大朝聖意味著訪問麥加的穆斯林殿堂。這兩個朝聖間的不同在於,小朝聖是應盡 的義務,而大朝聖是伊斯蘭宗教的柱石之一。還有,小朝聖可在任何時候作,而大朝聖則必須 是在杜耳齊達 (Dhul Qi』da) 月和杜耳黑薛 (Dhul Hijja) 月的頭十天中進行。此外, 在小 朝中當進行的宗教義務與在大朝聖中當進行的宗教義務不同。
  • 古蘭經5:45說,若有人放棄刑罰錯待他之人的權力,這就可作為他的贖罪祭。
  • 古蘭經5:89說,若有人為贖罪嚴嚴地起誓卻忽視接濟十個窮人,給他們衣服穿,或是釋 放被擄的,無論誰,若沒有努力去做這些事,就當禁食三天。
  • 古蘭經4:31說,避免犯大罪可以贖小罪,但在聖訓中又說,為犯搶劫偷盜等大罪的贖罪 ,當完成一次可接受的大朝聖。還有,若有罪過不能由禁食,禱告或參加聖戰來贖罪,就只有 由維持好一個家庭來贖罪。(Tuhfatul Murd, 109頁,和 Hiyat al-Amr, 147頁)
  • 穆罕默德 – 艾布 – 拉原 (Muhammed Abu Rayan) 博士說: [禁食,作為因罪過而放逐 ,或為未能完成宗教禮儀而作補償來實踐時,其目的在於苛責靈魂,以得神的憐憫,受痛苦是 一種自我刑罰,是人強迫他自己為罪受罰。]
  • 阿曼的 – 阿拉比 (Ahmad al-arabi) 博士,在他的有關伊斯蘭教的贖罪書中說到: [ 贖 罪是人獻上他所擁有的來保護他自己不至因敬拜不足而受損,像是為未完成的誓言而獻贖罪祭, 為沒能做到的禁食或其它別的原因而獻贖罪祭。]

(B) 通過動物獻祭來贖罪:

  • 通過動物獻祭也可以得饒恕。接下來,我們將提到古蘭經中所講到的獻祭和在一些伊斯蘭 教作品所提到的獻祭,其種類和性質:
  • 古蘭經5:27說: [你當如實地對他們講述阿丹的兩個兒子的故事。當時, 他們倆各獻一 件供物,這個的供物被接受了,那個的供物未被接受。] 阿曼的 – 阿拉比在他的有關伊斯蘭 教贖罪論的書中,作為對以下文字的說明,說到: [在此奉獻有著獻祭和贖罪的意義,人以此 來尋求接近神的途徑。]
  • 古蘭經37:107說: [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 伊斯蘭學者巴大維在他的評注中說: [用 {偉大} 一詞來描述祭牲公綿羊涉及到他的崇高地位…]

出自

[基督救贖的必要性]

The Necessity of the Atonement of Christ

阿瓦特.沙姆安

107至111頁


Call of Hope
First published in Mandarin Chinese 1998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