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齋戒)

分類:禱告(拜),施捨(課),禁食(齋)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 伊斯蘭有關齋戒的教導:
    • 穆斯林在賴買丹月(看到新月的時候開始)的三十天內,從日出到日落內要禁戒任何的食物、飲料和其它享受;在早晨禮拜前應該吃適量的早餐;在日一落的時候,就應該馬上結束齋戒;當再次看到新月的時候,齋戒也就結束
      • 曾在阿拉伯半島生活、現在已滅絕的拜星教徒,每年齋戒三十天;穆罕默德參照這傳統(參考4)
    • 齋戒的日間不要交接(古蘭經2:187)
    • 齋戒的原因:
      • 齋戒成為定制,以便穆斯林敬畏(古蘭經2:183)
      • 賴買丹月中,開始降示古蘭經,指導世人,昭示明證,以便遵循正道,分別真偽,故在此月中,穆斯林應當齋戒(古蘭經2:185)
    • 補齋︰
      • 害病或旅行的人,當依所缺的日數補齋(古蘭經2︰185)
      • 凡不能獻牲的,都應當在大朝期間齋戒三日,歸家後齋戒七日(古蘭經2:196)
  • 文章 15F 禁食(齋戒)
  • 基督教有關禁食的記載:
    • 舊約的禁食:
      • 一些禁食的情況:
        • 法定一年一度的禁食:
          • 贖罪日時甚麼事都不作,包括禁食,作用是藉虛己、悔罪去預備贖罪(利未記16:29至31;23:27至32;民數記29:7)
          • 公元前587年耶路撒冷被毀後,定規四天的禁食以作記念(撒迦利亞書7:3至5;8:19)
        • 一次定期禁食(以斯帖記9:31)
        • 個人遭遇患難時禁食(撒母耳記下12:16至23;列王記上21:27;詩篇35:13;69:10)
        • 民族遭遇患難時禁食(士師記20:26;歷代志下20:3;以斯拉記8:21至23;尼希米記9:1,2;以斯帖記4:16;約拿書3:4至10)
      • 禁食的過程:
        • 由早上到黃昏禁食(士師記20:26;撒母耳記上14:24;撒母耳記下1:12)
        • 禁食與禱告並行(耶利米書14:11,12;尼希米記1:4;以斯拉記8:21,23)
        • 禁食常與不同的潔凈禮有關(利未記16:29,31;23:27,29,32;民數記29:7;以賽亞書58: 3;詩篇35:13)
      • 禁食所表示的態度:
        • 悲傷、迫切(撒母耳記上31:13;撒母耳記下1:12;3:35;尼希米記1:4至6;以斯帖記4:3)
        • 為個人或民族的罪悔過(撒母耳記上7:6;但以理書9:2至4;約珥書2:12,13;拿鴻書3: 5至8)
      • 禁食的目的:
        • 要與神(真主)相交,得著神(真主)的引導和幫助(出埃及記34:28;申命記9:9;以斯拉記:4:15至17)
        • 使禱告有效的是促成禁食的哀傷心態(約珥書1:13,14)
        • 不是為了受苦,是為了從神(真主)而來的喜樂(尼希米記8:9,10;撒迦利亞書8:19)
        • 要裝備自己,承擔將要來的事工:
          • 摩西(穆薩)(出埃及記34:28)
          • 以利亞(易勒雅斯)(列王記上19:8)
      • 人可以代別人禁食(以斯拉記10:6;以斯帖記4:15至17)
      • 有人自義,以為禁食會自動蒙神(真主)垂聽;他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作苦工、爭競、打人,所以神(真主)就不理會、不悅納(以賽亞書58:3至9);沒有撇棄惡行的禁食,是徒然的(以賽亞書58:11,12;耶利米書14:11,12;撒迦利亞書7)
    • 耶穌(爾撒)時代的猶太人的禁食:
      • 晝夜事奉神(真主)的女先知亞拿常常禁食(路加福音2:37)
      • 禁食是猶太人敬虔的表現,有些法利賽人每逢星期一和星期四都禁食(馬太福音6:1至18;路加福音18:12)
      • 施洗約翰(葉哈雅)的門徒亦如此(馬可福音2:18)
    • 耶穌(爾撒)禁食的榜樣和言論,既能顯出禁食的好處,例如專心禱告、應付試探,亦能指出它的危險,例如自顯為義、試探神(真主):
      • 耶穌(爾撒)被聖靈引到曠野,禁食四十晝夜,要裝備自己,承擔將要來的事工(馬太福音4:1至4)
      • 耶穌(爾撒)和門徒同在的時候,他們不適宜禁食;遲些日子,他們會像其他人一樣禁食(馬太福音9:14至17;馬可福音2:18至22;路加福音5:33至39)
      • 耶穌(爾撒)斥責虛偽的宗教;禁食的時候,不叫人看出禁食;禁食的唯一對象是神(真主),不是別人(馬太福音6:16至18)
      • 若禱告、施捨、禁食,是自義自高、藐視別人、沒有認罪,神(真主)就不會算為義(路加福音18:12至14)
    • 耶穌(爾撒)已經一次過完成了贖罪之禮,帶領基督徒進入新約(利未記16:32至34;希伯來書9:1至10:18),所以 基督徒不必靠禁食來贖罪(希伯來書7:18)
    • 新約教會的領袖在祈禱、求指引時禁食:
      • 揀選宣教士時(使徒行傳13:2,3)
      • 揀選長老時(使徒行傳14:23)
    • 保羅禁食:
      • 用以自律的自願禁食(哥林多後書6:5)
      • 非自願的[飢餓]、自願的[不食](哥林多後書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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